规则7练习
定义
所有定义之术语均以标楷体字表示,并依照英文的字母顺序列于本书定义一节。
7-1.比赛前或回合间之练习
a .比洞赛
比洞赛之任何一天,球员得于回合开始前在比赛之球场上练习。
b .比杆赛
在比杆赛之任何一天,于回合或延长赛开始之前,竞赛者决不可以在比赛之球场上练习或以滚球、磨擦或刮拭之方式测试该球场之任何果岭表面。
如比杆赛在连续之天数内进行两回合以上之赛程,竞赛者于回合间决不可以在剩下之赛程之球场上练习,或以滚球、摩擦或括拭之方式测试该球场之任何果岭表面。
例外:在一个回合或延长赛开始之前,准许在第一个开球区上或其附近练习推球或短切球。
违反规则7-1b之处罚:
取消比赛资格。
附注:委员会得在比赛条件中(规则33-1)规定,禁止在比洞赛进行期间之任何一天在比赛之球场练习,或准许在比杆赛之任何一天或在其回合间,在比赛球场或其部分球场(规则33-2c)练习。
7-2.在回合中
球员在打一洞之时决不可以做打击练习。
在两洞之间,球员决不可以做打击练习,但他得在以下或其邻近地方练习推球或短切球:
a. 刚打过之洞的果岭,
b. 任何练习果岭,或
c. 该回合要打之下一洞开球区,
只要此打击练习并非从障碍所为,且不致不当延误比赛(规则6-7)。
在某一洞结果已确定后继续所为之打击,并非做打击练习。
例外:当委员会暂停比赛时,球员得在比赛恢复之前⒜依本条规则之规定,⒝在比赛球场以外之任何地点和⒞在委员会所准许之地点练习。
违反规则7-2之处罚:
比洞赛:输洞;比杆赛:二杆。
违规之事件发生在在两洞之间时,处罚适用于次一洞。
附注 1:挥杆练习并非打击练习,只要不违反规则,得在任何地点为之。
附注 2:委员会得在比赛条件中(规则33-1)禁止:
⒜在刚打过之洞的果岭上或其邻近处练习,和
⒝在刚打过之洞的果岭上滚球。
W Michael B Brown James T Bunch 主席 主席 高尔夫规则委员会 高尔夫规则委员会 R&A规则有限公司 美国高尔夫协会 2007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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