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14. 击球
定义
所有定义之术语均以标楷体字表示,并依照英文的字母顺序排列于本书定义一节。
14-1.球被正当地打到
球必须以球杆杆头正当地打到,而决不可以推、钩或捞。
14-2.协助
球员在击球时决不可以:
a.接受实质上(physical)之协助或抵御风雨等自然力之保护;或
b.允许其杆弟、其搭档或其搭档之杆弟站在球后方击球线或推球线之延伸在线或其近处。
违反规则14-1或14-2之处罚:
比洞赛:输洞;比杆赛:二杆。
14-3.人工装置、异常装备及装备之异常使用
R&A 保留随时更改有关人工装置、异常装备及装备之异常使用之规则以及制定或更改有关这些规则的解释之权利。
球员如对于使用上述项目所述是否违反规则14-3 有所疑虑,应向R&A咨询。
制造业者应将预备生产之样品送交R&A鉴定,以判定球员在规定回合内使用该装备是否违反规则14-3 。送交之样品将成为R&A之财产,以供参考之用。如制造业者在制造前未将样品送交R&A或在送交后未等待其裁决,而生产或贩卖,制造业者要承担产品可能不符合规则的裁决之风险。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球员决不可以在规定回合内使用人工装置、异常装备或装备之异常使用以:
a.协助他做打击或比赛;或
b.以测量距离或估量状况影响其打球;或
c.协助握杆,但:
(i) 得戴一般之手套;
(ii) 得使用树脂、粉末、干燥剂或增润剂;
(iii)得用毛巾或手帕包住握把。
例外:
1. 球员并不违反本条规则,如(a)装备或装置系设计来减轻病痛状况或有其作用(b)球员有合法之医疗理由使用该装备或装置,且(c)委员会确信使用它并不使球员得到比其他球员不当之利益。
2. 如球员依传统上能接受之方式使用装备,则不违反本条规则。
违反规则14-3之处罚:
取消比赛资格。
附注:委员会得制定当地规则允许球员使用只用于测量或估量距离的装置。
14-4.击打球超过一次
如球员在打击之过程中球杆打到球的次数超过一次,球员必须计算该打击并加一罚杆,总计算二杆。
14-5.打移动中之球
球员决不可以对移动中之球做打击。
例外:
.球正由球梯上落下:规则11-3
.击球超过一次:规则14-4
.球在水中移动:规则14-6
当球只是在球员开始打击或为打击而向后挥杆之后才开始移动,则他不招致本规则所定打移动中之球之处罚,但他不能免除依下列规则所定之处罚:
.静止之球被球员移动:规则18-2a
.静止中之球在做好预备击球后移动:规则18-2b
(球被球员、搭档或杆弟故意转向或停止:规则1-2)
14-6.球在水中移动
当球在水障碍之水中移动时,球员得做打击而不受罚,但他决不可以为了让风或水流改善球位而拖延其打击。如球员选择引用规则26 ,得捡起在水障碍水中移动之球。
违反规则14-5或14-6之处罚:
比洞赛:输洞;比杆赛:二杆。
W Michael B Brown James T Bunch 主席 主席 高尔夫规则委员会 高尔夫规则委员会 R&A规则有限公司 美国高尔夫协会 2007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