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常地面状况(Abnormal Ground Conditions)
「异常地面状况」系球场上任何临时积水、待修复地或穴居动物、爬虫类或鸟类在球场上所造成的坑洞、堆积物(Cast)或通道。
译注:「堆积物(Cast)」系指穴居动物、爬虫类或鸟类以其分泌物、排泄物或粪便与泥土、沙子或树叶等自然物混合在一起,用以标示其领域或巢穴。
※「堆积物(Cast)」另一注解见定义32「松散妨碍物」。
2.预备击球(Addressing the Ball)
当球员摆好站姿并将球杆轻置于地面时,即已做好「预备击球」。但在障碍内,摆好站姿即已做好预备击球。
3.建言(Advice)
「建言」是指所有可能影响球员打球判断、选择球杆或打击方法之劝告或建议。
规则、距离或公共信息,例如障碍或果岭上旗杆之位置等,并非建言。
4.认定球被移动(Ball Deemed to move)
见「移动或已移动」。
5.球进洞(Ball Holed)
见「进洞」。
6.球遗失(Ball Lost)
见「遗失球」。
7.比赛球(Ball In Play)
球一经球员由开球区打击后即成「比赛球 」,它在进洞为止依然为比赛球。除非此球遗失、被击到界外、被捡起或已由另一球替换,不论这样的替换是否被准许,此替换之球即成为比赛球。
如球在球员一洞开始时由开球区外被击出;或当试图改正此错误,球又从开球区外被击出时,该球并非比赛球而应适用规则11-4或11-5。在其他情况,比赛球包括于球员选择或被要求从开球区打其次一打击时,从开球区外所打之球。
比洞赛之例外:比赛球包括球员在开始打一个球洞时,从开球区外所击出之球,如对手并没有依据规则11-4a要求取消此打击。
8.最佳球(Best-Ball)
见「比洞赛之形式」。
9.沙坑(Bunker)
「沙坑」系一障碍,通常是由一凹陷之预备好地面,将其草皮或泥土移除而以细沙或类似物取代。
沙坑内或其边缘生长有草之地面包括成堆草皮表面(不论是有草皮覆盖或裸土)并非沙坑之一部分。无草覆盖之沙坑壁或其唇缘系沙坑之一部分。
沙坑边界向下垂直延伸,但不向上延伸。当球在于或其任何部分触及沙坑时,即系在沙坑内。
10.穴居动物(Burrowing Animal)
「穴居动物」系指以挖掘洞穴做为栖息地或躲藏地之动物(除蠕虫、昆虫或类似之物),例如兔子、田鼠、土拨鼠、地鼠或蝾螈等。
附注:非穴居动物,如狗,所挖的洞,除非被标示或被宣布为待修复地,即非异常地面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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