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 ,石市将严禁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等项目供地。日前河北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就节约集约土地提出具体措施。 公墓等项目禁止占用耕地 石市提出,商品住宅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多种方式出让,遏制房价不合理上涨。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的规定,严禁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项目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供应土地。 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等项目供地必须符合目录规定的条件,禁止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赛车场、公墓、机动车训练场等项目占用耕地,也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 工业项目用地内禁止建住宅 石市提出要严格控制工业项目供地标准。严格限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绿化率不得超过2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石市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供而未用、供后闲置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政府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闲置土地,可以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