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娱乐业-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5%,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一、福田区张小姐来电咨询:我司是一家高尔夫球俱乐部,按照“娱乐业-高尔夫球”税目申报营业税,请问今年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是否有调整? 地税局杨先生回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粤财法〔2012〕54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娱乐业-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由10%调整为5%,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