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港资企业在海南投资高尔夫球场,却遭遇一连串怪事:作为持有球场50%股份的大股东,却无法获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连年亏损,财务主管个人账户却坐拥1.41亿巨额资金;会计账目显示的公司主营业务仅为兼营收入的1/9……该港企随即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财务主管于9月26日被刑拘。该港企的一位高管呼吁,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来内地投资的港商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的“财务陷阱”出现。 大股东遭架空 《香港商报》报道,据了解,香港盈丰顾问公司于2001年1月购得海南旭华高尔夫俱乐部50%股权,并于当月17日正式成为该公司股东,与另一位股东香港旭晟有限公司一起经营该俱乐部。经营期间,香港旭晟有限公司以股东身份聘用当地员工王某作为俱乐部的财务主管并兼管俱乐部的其他主要工作。 12年来,香港盈丰向旭华高尔夫投入了大笔资金,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该俱乐部财务总监王某声称,球场经营几乎年年亏损。据其出示的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旭华高尔夫一共亏损近4800万。 “虽然是我们是旭华高尔夫的股东,但是一直没有掌握实质性的管理经营权。由盈丰派去的员工一直被以各种手段排除在实际经营管理之外,甚至连查看该公司的财务账目都不能实现,导致我们无法摸清旭华高尔夫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负债情况。”香港盈丰的一位高层管理人员向本报表示,从2004年开始,公司就不断透过股东会议或向旭华高尔夫寄送法律文件,要求对方配合盈丰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却屡遭王某以种种借口推辞或阻碍。 在多次沟通无效及僵持的情况下,香港盈丰出于减少损失的考量,于2010年2月以低价将15%的股份转让给香港旭晟及其他股东。今年年初香港旭晟更在股东会上表示,希望香港盈丰将持有的剩馀股份也一并转让。“据私下获悉,当时球场正打算将旭华高尔夫的地块打包卖出,而这块地已经增值到近200万一亩。所以我们开始警惕,此前一系列手段是为了变相地将我们的股权鲸吞干凈,以独享土地增值产生的高收益。”该高管表示。 财务报表不合常理 为了解旭华高尔夫的真实经营情况,香港盈丰绕过王某,向基层管理者与员工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的反馈是,旭华高尔夫这十年来经营状况良好,绝不应该亏损。据已离职的一位张姓经理表示,撇开成本和收入几乎相抵的半年淡季不谈,在半年的旺季中,最旺的两个月的收入已可抵消大部分成本,剩馀4个月的收入几乎是凈赚。“所以无论如何不至于亏本。即使按保守估计,一年的营业额也在1600万-1800万之间。”张经理表示。 从向当地工商部门调取的旭华高尔夫近十年来的会计报表中,香港盈丰也发现了两大疑点:一是从2010年开始,王某从公司的财务主管摇身一变成为公司的主要债权人,旭华高尔夫共欠王某债款高达800多万元;二是旭华高尔夫的主营收入与其他收入比例颠倒。以2011年为例,球场的主营收入仅为100多万,而餐饮住宿等收入却超过了900万。香港盈丰的一位财务人士表示,对于一个拥有27个球道的专业高尔夫球场来说,会计账目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比例如此不合常理,有理由怀疑其涉嫌偷逃国家巨额税款,因为高尔夫球的主营业务被征收的是20%的特种营业税,而餐饮住宿等业务的营业税仅为5%。“按照我们估算,十年来旭华高尔夫的实际收入应该不少于两亿,按20%的特种营业税征收,应缴税款应以千万来计。”该财务人士指出。 涉嫌公款私存达1.41亿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受非法侵犯,香港盈丰向海口市秀英区公安分局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发现,财务主管王某名下拥有人民币账户共50个,从2005年4月至2013年8月共收入人民币1.41亿元,此外还拥有美元、欧元、港元等6个外币账户。王某名下的实物资产也非常庞大,包括海口的5套房、深圳的2套房、北京的1套房以及5部车。 “一个合理怀疑是:作为每月账面收入仅为6000-7000元人民币的工薪阶层来说,王某如何能在短短十年时间内积累如此庞大的财富?尤其是这笔巨额资金的数目与我们估算的旭华高尔夫十年来的实际盈利又如此吻合。”曾参与王某账户核查的一位财务人士质疑道。 据该财务人士介绍,除了无法作假、必须入账的支票、转账消费或者索取发票的现金消费,高尔夫球场营业中还会产生大量不索取发票的现金消费,这些处于“账外账”的现金显然容易成为个人的侵吞目标。“根据银行记录,这笔1.41亿资金中的绝大部分是8年来几乎每天下午在球场附近的某银行网点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如果这笔巨额资金来自于王某非球场上班的其他业务收入,肯定是就近存钱,不可能舍近求远选择球场附近的银行,也不会每天以现金方式存入。”该财务人士向本报指出。 王某向警方声称,其账户的巨额资金实际归属其老板,自己不过是代其打理。但部分账户的会计分录显示,这些账户显然是亦公亦私。一方面,多名客人直接将打球款付到王某的某一账户下,支票的抬头写明是“旭华高尔夫俱乐部”,王某也多次以公司名义透过该账户支付物业管理等公司开销;另一方面从该账户中又多次直接转账给其丈夫、弟弟甚至弟媳,用于学费等私人开销。 吁加强监管 切实保护港商利益 “如果是公款账户,作为财务总监有何权力随意支配公款用于私人消费?如果这是私人款,那为何又以公司名义从该账户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公司开销?这其中无疑存在假公济私的成分,对这些资金最合理的解释是:十年来王某一直在将公司的营业现金收入源源不断转入其私人账户。”该财务人士表示。 “我们希望得到公正对待,也希望今后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加强监管,避免类似的‘财务陷阱’出现,切实维护来内地投资的港商的合法权益。”香港盈丰高管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