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球俱乐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3年05月17日 根据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球俱乐部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球俱乐部建设项目于1996年经原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原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补办粤港合资建设和经营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粤计外〔1996〕787号)同意立项,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清溪镇荔横管理区大岭古,总用地面积90万平方米,其中人工湖总用地面积3.2万平方米(11个)。主要设施包括:18洞72杆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1个(含练习场和练习果岭)及会所,配套建设草坪管理区、员工宿舍、停车场、抽水房、农药仓库、机械房等辅助设施,现有员工320人,最大接待能力为200人/日。项目总投资1.5亿港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0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1995年9月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08年11月因“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高尔夫球场等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东环罚字〔2008〕453)号。根据粤环〔2006〕560号文精神,该公司于2008年11月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编制了《东莞银利外商高尔夫球俱乐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报告书》。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44m3/d)处理后排入人工湖,地表雨水经集水沟进入各人工湖澄清,回用于高尔夫球场的灌溉、绿化,雨季时人工湖多余的溢流水通过10号人工湖溢流口排入清溪河。球场内会所餐厅及员工宿舍食堂油烟均配套了高效静电油烟处理设施。柴油发电机设置在机房内,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用轻质柴油,烟气经水洗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已妥善处理处置。该公司制定了农药、化肥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生态保护情况。 根据调查,球场建成后植物年生长量有所增加,对野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球场内人工湖水质未因化肥、农药使用而导致富营养化,球场运营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场内绿化、生态恢复较好,球场采取了边坡支护、挡土、恢复植被等措施,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二)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7#人工湖、10#人工湖水质监测点pH、溶解氧、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锌、砷、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百菌清等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 球场内地下水监测点pH范围、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百菌清等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标准。人工湖底泥监测点镉、铅、砷、锌、磷等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 (三)废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氮氧化物排放速率、烟气黑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超标0.4倍,项目由市政供电,柴油发电机只作为应急电源使用。 会所餐厅及员工饭堂的油烟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要求。 (四)厂界噪声。 项目4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蓄电池、废弃农药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 (六)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期间共发放个人调查表40份,有效回收表格35份,100%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在我厅网站上公示,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电话:020-87537834 Email:liuyao@gdepb.gov.cn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