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做生意,甚至路边摆个小吃摊,不管是卖什么,摆摊的不会想找人「赞助」,因为市场决定去留。东西好,客人风雨无阻排队等一碗,不好没人上门,空叁天就得收摊,换地方或是改卖别的。做生意,市场决定一切。那么,为什么打高尔夫球的小孩跟家庭,老想着要人「赞助」!赞助「什么」? 「赞助」跟「代言」不一样! 「赞助」有点像到庙裡跟神明祈福,最后在寺庙添油香或是点光明灯;赞助目的是求心安,没有明确的回馈,又有点像「捐献」,受方通常是比较弱势的一方。「代言」则不同,代言一方通常是强的、好的、优秀的;代言是一种认可,强者认可我们的产品,所以粉丝愿意掏钱购买。 有些练球小朋友的父母,或许是心态不正确,也许是误解规则了,总以为大企业或是金融机构,有钱人就得赞助打球的自家小孩,这其实已经违背了业余高尔夫的资格。 根据R&A国际规则,「业余高尔夫球员」系不以取得报酬或营利为目的而参与高尔夫运动之人,也不因教导打高尔夫,或因其高尔夫技巧或名声所做之其他活动而获得酬劳。 规则的精神在于维持业余高尔夫与职业高尔夫之区别,并儘量避免业余比赛受到无节制之赞助及财务上之奖励。业余高尔夫运动大部分皆自行依高尔夫规则击球及计算差点,为使所有业余高尔夫球员皆能充分享受这项运动,明确区分职业人士和业余球友是必要的。 根据规则,业余高尔夫球员决不可接受价值或兑换券之零售价值超过500英镑或等值之物。规则讲得很文言文,道理很简单,就是业余球友赚钱来打球的目的是「玩」,职业球员以打球「赚钱」维持生活。 厂商对职业选手的赞助,其实是代言。透过选手比赛拿到好成绩,帮厂商提昇公司形象、或是商品价值,职业选手有竞技舞台,成绩好的可以博到版面,争取到媒体曝光的宣传价值。一场比赛冠军的媒体报导,赞助选手的厂商公司logo在镜头前晃来晃去,对消费者影响力比买广告的效果还好,这就是所谓的运动行销。 如果签约的代言选手,一天到晚出状况,这个家庭不合,那个有小叁,成绩又打不出来。很抱歉,在商言商,赞助厂商不续约是正常的,甚至根据合约精神,还可以立即解约,跟代言人索赔公司形象受损的赔偿。 正所谓免钱的最贵,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除了父母亲,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帮助另一个人,除非是神! 立志成为一流职业选手的业余培训球员,也不该一天到晚想要有人无条件赞助。有些家长的投机心态,可能有天会成为双方争执的内容,当初说好的回馈,在弱势一方转强势选手后,逝水东流,徒成争议。 国内许多企业及球场,十分有心想要推广高球运动、培育高球选手,某些球场还免费提供场地让培训球员练球。部分球员会怀有感恩的心、感谢企业及球场的栽培,但是仍有许多球员及家长会觉得凡事理所当然,尤其在打不出成绩的时候,选手还会以赞助不够为理由,为失败找藉口。 使用者付费,选手及家长不应该觉得凡事理所当然,毕竟在其他国家,付费练球是很普遍的。像韩国许多家长为了培养小孩打高尔夫球,不惜卖房子来让小孩打球,后来也证明投资得到回报。例如崔罗莲(Na Yeon Choi)的父母卖房子,用企业化经营的角度投资女儿,如今的回馈也十分惊人。看看现在的崔罗莲,想想当初用父母卖房子的钱练球的她,没有明天的动力,成为今日成长的助力。 家长的心态及教育,会影响到选手的心态及他未来的发展,如果有过河拆桥的心态,将来这名选手也很难成功。像曾雅妮深知业余时期受许多人协助,现在回台湾也不断做公益、捐赠,回馈社会。格局决定结局,态度决定高度,唯有知恩图报,才会迈向顶尖球员之路。 作者:罗裕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