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规定了交通运输等十方面102项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目录内的项目需要审批,投资建设目录外的项目仅需要备案。和此前的文件比,煤炭、高尔夫球场、驻京办等内容已经在新版目录中消失。 新版目录发布后,《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04年本)》即行废止。旧版目录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这13个方面,新版的目录则削减了最后三方面内容,前十个方面中的轻工烟草删去了烟草方面的内容,共10个方面,102个项目。在新版目录中,还包括每个项目的核准类型以及依据的文件,核准类型按照权限分为国家、市级、区县三类。 对比新旧目录可以发现,同一个行业产业下的具体项目也有较大变化,有的行业具体项目更加简洁,比如电子信息产业,旧版目录包括电信、邮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三方面内容,新版目录只保留电信方面。但也有的领域项目有所增加,比如机械制造行业,旧版目录只包括汽车、船舶和城市轨道交通三类,每类下面不再分具体小项,新版则分为汽车和其他机械两类,下设了18个具体项目。 具体项目分类随着时代发展也有调整,比如旧版目录中,能源方面,分了电力、煤炭和石油天然气三类,但新版目录中,只有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两类,可以看出,旧版中提到的煤矿开发和煤炭液化,随着首都城市功能定位调整和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已经在新版名单中消失。原材料行业,新版目录也删去了旧版目录中水泥、化肥等项目。城建领域,旧版中提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疗养院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省市政府驻京机构设施建设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些内容,在新版目录的城建领域已经不见踪影。 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提出,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修订相关审批办法及实施细则,调整相应审批权限。可依据项目核准权限,逐步将规划条件、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水影响评价审查等核准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同步下放至区县,实现同一项目前置手续由项目核准的同级政府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