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9月3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白恩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白恩培接受调查的消息一出,就有记者开始深度挖掘白的“罪状”。其中,涉及高尔夫的有两个: 一是白恩培爱打高尔夫球,每周三次,不顾忌中央规定,甚至去外省打,打球的赌注高达上万元一注。 二是白恩培还征收好田好地,在全省建造了一百多个高尔夫球场。 关于第一条,如果不是牵涉**,及借**之名受贿外,爱打高尔夫球本身,并不是算罪,起码比去夜总会糟蹋小姐要好。相比吃喝赌,打高尔夫更健康更阳光。只要,他花的钱是自己的,也没有占用工作时间。遗憾的是,以白恩培的职位,他根本就没有可能花自己的钱。所以,打高尔夫是罪状,错不在高尔夫球运动本身,而在于打球和陪着打球的人。 其次,从唐高网上,我查了查,云南高尔夫球场有31家(包括再建的),练习场有40家(包括高尔夫球场配套的练习场)。不知道记者这上百家高尔夫球场的数据是从哪里来的?而且这些球场是否都跟白恩培有关? 不要人一落水,就各种屎盆子都扣上去,更不能因其是**污吏,就把他喜欢的运动-高尔夫,也打倒在地。记者无知,可以学习以后再开口;记者没有职业操守,那就回家卖红薯好了。 高尔夫球本身就是一项竞技运动,腐败官员是否喜欢打球,都不能改变它仅仅是一项运动的单纯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