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台湾职业棒球选手王建民在美台两地爆红之后,许多球迷也好,厂商也罢,如同突然觉醒般地对选手的签名照像限量商品等趋之若鹜,也相对地对明星运动员的价值有程度上的认同,更把眼光逐渐放在初迈入职业的小选手身上。 台湾的运动营销或运动经纪不能说开始得不早,只是一直没有一套放诸四海皆准的游戏规则让大家遵循,就算已经迈入职业化的棒球,蓝球,高尔夫球,也只能说是自己关起门来玩自己(说自己玩还夸张了些),充其量是老板们自己心甘情愿的游戏,所以才会市场一直打不开,球员工会停留在心里呧咕的嘟喃话题,见不了光也不敢见光。 更不要说因应而生的经纪人制度以及完整的运动营销经营观念,近日来网球选手与协会的罗生门争执就是一例,协会的老大心态,球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经纪人的沟通协调能力缺乏,这一切的一切让人看到心寒与不知所措!没有责任的义务经纪人,能否传达完整的两造双方讯息?是否对体坛生态有程度上的了解?在荣誉与商业之间如何拿捏最洽当的分寸?全都出了问题才会造成双输的结果! 王建民的爆红,让经纪人摊在阳光下,是否因台湾特殊的人文环境造成沟通的困扰?还是台湾太依赖人治无法符合完全商业操作的美式经纪制度?不得而知。只确定的是,连王建民的经纪人都换了,谁敢说经纪制度不重要? 要推展制度绝对不容易,但却不得不做,不只棒球,不只网球,更不只是运动界(演艺界也同样存在此现象)。演艺工会成立了,有无实际的经纪人制度推展计划不得而知,可是十多年来只闻楼梯响的棒球球员工会都还没成立,经纪制度谁来推?体总能吗?体委会能吗?可以是运动员工会吗?主管机关总可以有公听会找出方向吧!! 经纪人,理想的话,应该兼具朋友与商业经理人的角色,不是纯粹利益出发,也不会是阿Q的义务制,沟通协调能力不能欠缺,运动体育的过去现在未来更应多所涉猎,对相关单位的主从关系更不能不知道,如果有一天需要考照,我一定报名,也一定要鼓励媒体朋友们多参加,maybe,这样乱象会少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