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友西南老姜在微博上提出一个观点来讨论: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业余联赛是否可以规定从业人员、未满三十六岁的人员等不得参加? 现在,国内各种各样的业余赛事活动越来越频繁,对高尔夫运动的推广和普及自然是大好事;比赛的形式丰富了,参赛者的范围也越广了,涉及的话题也就越多了,譬如这个“参赛资格”问题,还有前一段时间讨论得很热烈的“业余身份”问题等。 举办任何一项赛事活动都有一些基本要素:谁举办、谁承办、时间、地点、赛制与赛程安排、奖项设置、谁参加、邀请参赛还是公开报名亦或特定对象,等等。 说到这个参赛对象,其实主要还是举办方考虑的事。 每一项业余赛事活动的目的、性质、背景等都各有不同,不宜简单以是否“业余身份”来划定,而且目前国内关于“业余身份”这个问题确实还牵涉到很多复杂的现实情况,远非“执行规则”一句话那么简单——俺曾经开玩笑说:如果严格按照R&A《业余身份规则》的要求来办理,则有相当数量的球友恐怕都得自动放弃参加业余比赛,因为随便一套球杆甚至一支一号木做奖品的零售价都会超过500英镑。 这篇博文不是想再讨论“业余身份”这个复杂话题,而是因西南老姜的观点触动,想分享一点个人参与类似业余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的体会。 去年十二月,由北海高协举办、北海强盛集团赞助,在北海海门球会举办了一次《强盛杯南方城际高尔夫交流对抗赛》,邀请了昆明、福州、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深圳、海口、南昌、北海共十个南方城市的高协组队参赛,每队6名参赛队员,团体比杆赛,分两场进行。 在正式发出邀请函之前,我们就参赛各队的队员资格问题也颇费了一番脑筋,主要也还是考虑如何在这个环节尽可能把握好比赛的公平性。 一开始,也是考虑要求参赛队员“符合中高协规定的业余身份”、“非高尔夫从业人员”,但实际操作起来遇到不少具体问题,包括和各城市高协的沟通过程中,也发现大家对这个“业余身份”的理解真是各不相同,尤其是到底怎样才算“高尔夫从业人员”,很难有统一的意见。 后来,我们干脆来了个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既然是东道主邀请,那就由东道主直接设定参赛条件,明明白白的一条条列出来,谁都不会产生歧义;如确实有不愿意接受的就尊重其意愿,不予邀请。 最后在正式邀请函上明确的是这么几条: (1)男性。 (2)经当地高协核定的差点不大于10。 (3)年龄为30-55周岁(计算至2011年11月30日)。 (4)非以下高尔夫从业人员: ——职业球员(包括已退役或已变更其职业身份者)。 ——高尔夫球场或练习场教练(无论是否持有教练证、专职或兼职)。 ——高尔夫球场或练习场(包括但不限于专卖店等)各类工作人员(包括球童)。 这里面只有第(2)点稍微不那么严谨,因为国内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差点系统。当时之所以考虑这一条,主要目的是希望各城市都派“高手”参赛,而不要搞成“领导凑热闹”、“友情客串”一类(这个赛事包括所有参赛者的往返机票、住宿、比赛日打球等全部费用都由举办方承担),以保证赛事的竞技水平;至于差点是否真那么准确、科学,则主要由各参赛城市高协自行把握并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第(3)点对年龄段的限制,也是举办方自身出于搞这个活动的目的考虑,不希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和中年业余爱好者在一起PK,也不希望设“常青组”之类。 在发给各城市高协的正式报名表中,要求详细提供参赛队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所任职务、球龄、差点、个人电话、是否高协会员等,目的也是为了尽可能控制按条件报名,不是简单的报一个队员名单了事,而且必要时举办方还可以通过相关渠道核实相关参赛队员信息。 联络过程中,各个城市的高协都非常配合;举办方工作人员还逐一核对了各队的报名信息(包括个人手机区号),有些觉得可能有疑问的还直接与本人通电话、用比较巧妙的方式进行确认。 个别城市曾因个别拟参赛队员不太符合规定的条件(如年龄段超过了一两岁、从业身份有些含糊、身份证信息不是所在城市的等),试图与举办方沟通,是否不必“太死板”;举办方都是很诚恳地解释:既然已经正式明确了游戏规则,还是大家都严格遵守为好,一旦某个环节马虎,那就都有可能马虎,就会失去“游戏规则”的严肃意义。 最终的结果挺理想,包括东道主的参赛队员在内,都完全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队,没有因“外援”、“教练”、“身份”之类问题引起任何扯皮。 作者:风尘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