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私自卖地,开发商设局害人 广州新芳公司“以租代征”建项目毁坏了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大窿口泥路面,并网封大窿口泥路口。 2011年9月8日,农民谢晃贤为修复大窿口泥路,与新芳公司现场人员发生一场冲突。由于当地警方及时介入,一场冲突被停止下来。 大和镇综治办维稳中心副主任刘伙星约谢晃贤随他去新芳公司谈判,怕有意外一些村民不同意谢晃贤独身前往,反要求新芳公司到现场处理协商解决,未果。 派出所一干警对谢晃贤扬声威胁,谢晃贤声言:“只服从公事公办,不怕滥用职权!”大和镇维稳主任与谢晃贤到接卸加油临建库房长谈约2个多小时,一直谈不出结果。 刚出油库,见20多米长,高约1.5米的围网被推到(造价不足1000元),谢晃贤责问自己的工人:“为什么将事情搞复杂,我只想铺水泥路,其他不要乱来!” 这时,一些村民、妇女激愤说“是我们推的”,并手指新芳公司保安说:“他们围了我们的田地,铲掉我们的果树、祖坟,不赔偿,不准我们进出看望,还打了我们的家人,多次报警,派出所不理,反而将我们的伤者拘禁,简直离晒谱,以为有钱就大晒”! 随后,有村民走到新芳公司门卫亭后草丛中搬出一批铁水管,质问民警怎样处理,责问光天化日备放凶器怎样解释,干警满脸尴尬,不知所措。 事后不久,经新芳公司以“损坏栏网”报案,拘捕村民邱伙生、谢晃贤两人。 此时,激发了村民愤怒,引起他们一次又-次的上访。不少村民认为,新芳公司和当地派出所恶意设局陷害谢晃贤和邱伙生两人。 两农民入狱六个月未定罪,期待正义到来 “強征暴拆建项目违法,维权推翻路障合理!”当地不少村民如是认为。 2010年5月18日,新芳公司组织人力及机械对谢晃贤承包的土地作物及建筑物、林木、鱼塘强行毁灭(有清单),损失347多万元人民币。新芳公司未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先是被新芳公司暴力强占林地,后是遭遇合作社撤销租地协议。2011年7月18日,头陂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以未依约交管理费为由,给谢晃贤送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及限期交回土地通知书》。其实谢晃贤从2006年至2012年分文未欠租金及管理会。(有收款票据作证) 合作社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与新芳公司合作强占谢晃贤的土地。2011年7月31日头陂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与新芳公司签订《承包土地合同》,新(2011)乙第0001号近3000亩土地,其中耕地288亩(含谢晃贤原租33亩土地)。 2006年10月23日头,陂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与谢晃贤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期为40年(从2007年1月1日至2046年12月21日止)。 跟谢晃贤一样含冤入狱的村民邱伙先。他是头陂村笫六经济合作社社员,自己固有一亩二分五厘农保田,在1996年通过三级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选定土名橫罕子约80亩山地种植果木及其他经济作物。新芳公司“以租代征”建项目,邱伙先的经济作物园、耕地全部被摧毁,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 邱伙先的维权抗争曾被新芳公司保安打伤住院,现又因愤怒拆除新芳公司违约路障被拘捕公诉。 2012年4月12日,邱伙生、谢晃贤的损坏大窿口道路栏网案开庭审理。代理律师把本案相关前因后果大量证据递交法庭,希望本案得到公正公平判决! 推翻围网是维权还是犯法是法庭辩论的焦点?代理律师认为,首先新芳公司违法以租代征建项目在先,随之又违约设路障在后,更有甚者村民及前承包者权益受损,得不到补偿,反抗者又受无名之殴打。 谢晃贤妻子李春霞说,我丈夫谢晃贤的行为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是无罪的,应无罪释放!邱伙先的妻子林津说,我的男人邱伙先在多次警吿新芳公司不要违约封道无效,又上告无门情况下,与村民自发推倒大窿口道路栏网是维权,应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