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 1、 会员每年可在所有FGT球会享有总共30天(同一天内不计洞数)的会员待遇,不分平假日、不跨年度使用。 2、 会员到任何一家FGT球会打球,所享受会员待遇天数每年累计不超8天。 3、 会员通过FGT交换平台到FGT球会打球,享有免交换费的权益。 4、 会员无须为今后FGT球会的增加而追加任何入会费用。 5、 会员在享用FGT权益时,可偕同三位嘉宾,偕同之嘉宾享有会员嘉宾待遇。 6、 会员享有参加由FGT服务公司 主办的各项联谊活动和赛事的权利,如FGT巡回赛、高尔夫旅游等。 7、 会籍可转让、继承。 会员义务 1、 申请人入会时须签订入会申请书、会籍购买合约书,签订本章程并全额缴付入会费。 2、 会员须如期向FGT服务公司缴付年度会籍管理费(以下简称“年费”)。 3、 会员到FGT球会打球,须经过FGT平台提前进行交换预定。 4、 会员在使用FGT球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设施时须出示会员卡。会员卡如有遗失或损毁,应立即通知FGT服务公司会员部该会员卡作废。会员部应有关持卡人的要求,收取相关费用后向该会员 补发会员卡。 5、 会员使用FGT球会设施,均须阅读、理解并认可球会的规则、须知等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6、 会员应自觉维护FGT及FGT球会的形象和声誉。 7、 会员对其偕同嘉宾的一切行为负责。会员携配偶、子女及嘉宾在FGT球会参加活动或使用球会设施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FGT服务公司和FGT球会不对会员和其配偶、子女及其邀请的嘉宾因过失、鲁莽或疏忽行为而产生的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8、 会员通讯地址、资料有任何变更,会员须立即以书面通知FGT服务公司会员部。 会籍申请 1、 凡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均可申请会籍。 2、 本会籍为个人记名会籍,仅限记名人使用,不可附属会籍。 3、 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FGT服务公司对资料严格保密。 会籍转让 1、 会员入会两年后可申请转让会籍。 2、 会员提交转让申请之前,需结清所有应付款项。 3、 会籍转让手续:会籍转让人须填写会籍转让申请书并同时交还会员证、会籍证明书,会籍受让人须填写入会申请书、签署会员章程并附相关资料。 4、 转让费:提交转让申请之时,需支付转让费,会籍转让费为转让当时FGT服务公司对外公布的会籍销售价格(含会籍费和会员服务费)的10%。 5、 FGT服务公司对转让申请的审核时间为30天。 会籍继承 1、 会籍在涉及继承时,视同会籍转让,继承人须向FGT服务公司申请,并提供合法证明、递交所有相关文件。经批准后,缴付转让费及缴清所有应缴款项,办理继承手续。 2、 会籍继承人须在继承开始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享受会员权益。 会籍暂停及终止 1、 会员如连续逾期3个月未缴纳年费,FGT服务公司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 2、 会员因违法或不当行为,造成对FGT服务公司、FGT球会、其他会员的声誉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严重损害,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或FGT球会实施的规章制度,FGT服务公司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终止后,FGT服务公司已收取的任何款项不予退还。 会籍缺席 1、 会员可向FGT服务公司提出缺席申请。会籍缺席申请期限最少一年。 2、 会员可在每年的12月申请次年及以后的缺席,须缴清所有应付款项并按程序向FGT服务公司提交缺席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 缺席期间,免交年费,暂停会员资格。未满缺席一年取消缺席者,须补交当年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