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作为一个群众性体育组织,协会致力于积极推动渥太华地区华人高球运动的发展,给广大华人高球爱好者提供更多以球会友、交流切磋、提高技艺的机会。除组织会员之间经常性的高球活动,协会还举办各种形式的比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是渥太华地区华人社会体育团体,简称“渥华高协”。英文名称为“OTTAWA CHINESE GOLF ASSOCIATION”,缩写为“OCGA”。 第二条 渥华高协的宗旨是推动渥太华地区华人高尔夫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当地其它高尔夫球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增进与其它地区高尔夫球协会和组织的交流和友谊。 第三条 渥华高协组织并代表渥太华华人参加有关高尔夫球活动。 第四条 渥华高协可以成为全国或国际性高尔夫球组织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 渥华高协积极依靠社会力量,求得高尔夫球运动自身的发展。 第六条 渥华高协的总部设在加拿大渥太华。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 第七条 渥华高协的宗旨是组织、协调渥太华地区华人高尔夫球相关活动,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加强与当地高尔夫组织的联系与协作。 第八条 渥华高协的职责是: 1、宣传和普及高尔夫球运动,组织广大华人积极参加高尔夫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2、协调、组织举办年度联赛。促进城市间交流、本地各种协会间交流,增进与各地高尔夫球协会和组织的友谊。 3、开展与项目发展的有关活动,为高尔夫球事业的发展募积资金。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吸收承认本章程的渥太华及其它地区的华人会员。本会吸收荣誉会员。 .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被本会选派参加各类高尔夫球活动的权利; 3、有监督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的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本会各会员之间相互支持; 4、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渥华高协的会员要退出本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渥华高协,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及渥华高协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协会批准,取消其渥华高协的会员资格: 1、没有按时向渥华高协交纳应交的费用; 2、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渥华高协的有关规定; 3、给渥华高协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 组织机构--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会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由于必要的原因可以变更人选,但必须备案并公告。新任理事须由两名以上现任理事提名,在理事会会议上正式提出。经五分之四以上理事投票通过方可当选。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单数成员组成,成员不少于五人:一名主席、一名行政副主席、一名市场副主席、一名财务副主席和一名技术副主席。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举行理事会特别会议。 第十六条 由理事提名,经理事会讨论同意,可向为渥太华高尔夫球运动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授予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荣誉理事的称号。荣誉理事可参加理事会有关问题的讨论,但无表决权。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选举正、副主席和理事分工; 二、审议并通过渥华高协的重大活动事项; 三、审议并接纳会员; 四、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算; 五、讨论决定与渥华高协有关的其它重大议题; 六、修订章程。 第十八条 1、只有理事会有权对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章程进行修改; 2、理事会成员均有表决权; 3、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由理事会五分之三以上成员联合提出,方可提交理事会表决。 4、修改章程的提案的表决,必须在有五分之四拥有表决权的理事参加会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5、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得到参加表决的理事的四分之三多数同意,方可通过。 6、主席拥有普通选票,在票数相等时,则拥有决定性投票权。 第十九条 1、开除会员等重要提案,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有五分之四拥有表决权的理事,经四分之三多数同意,方可通过。 2、其它提案,必须由理事会五分之三成员联合提出,有五分之四拥有表决权的理事参加表决。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简单多数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渥华高协经费来源: 1、团体、个人的资助及其它方面的社会捐助; 2、会费收入; 3、有偿服务收入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会财务管理遵守加拿大联邦及地方法律,接受税务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属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会旗、会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终止须经理事会五分之四以上理事通过,并在清理完债权、债务以后,按规定的程序到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