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队名称:福建省高尔夫球协会祥鑫球队(以下简称祥鑫球队)、球队LOGO为祥鑫集团LOGO。 第二条 本队性质:是福建省高尔夫球协会属下从事高尔夫球运动的一个球队,由高尔夫球运动爱好者及单位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队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指导我省高尔夫球运动,团结全省高尔夫球运动员、工作者和爱好者,推动高尔夫球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加强与各高尔夫球俱乐部、地(市)高尔夫球协会和兄弟省市高尔夫球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我省高尔夫球运动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队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8楼省高协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本队职责范围 1、 宣传和普及高尔夫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高尔夫球运动。 2、 组织球队每年6次比赛,每次二轮36洞。 3、负责与国内外球队联系,以球会友。 4、宣传高尔夫文化。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队会员指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队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队章程; 2、 有加入本队的意愿; 3、 热爱高尔夫球运动,在本队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各界人士。 第八条 队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一名省高协或球队成员介绍; 3、 经组织审核批准。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取得本队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 取得本队编印的书刊、资料; 6、 入队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队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队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队合法权益; 3、 完成本队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队费。 5、认真学习入队须知等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队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队,队员如果3个月后不交纳队费,视为自动退队。 第十二条 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队章程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队员大会,其职责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队长; 3、 审议球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队员大会须有2/3以上队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队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队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队会研究决定,报省高协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队员大会闭会期间队长领导本队开展日常工作,对队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队长职权是: 1、 执行队员大会的决议; 2、 选举产生和罢免球队各部门负责人; 3、 筹备召开队员大会; 4、 向队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7、 决定聘请顾问和名誉队长; 8、 领导本队各机构开展工作; 9、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入队、退队队员。 11、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队长、赛事总监、秘书、财务集体领导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队队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两届。特殊情况的,由队员大会2/3以上队员表决通过,并报省高协审批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本队经费来源: 1、 队费; 2、 捐赠;祥鑫集团冠名本球队,祥鑫企业LOGO为本球队LOGO,每年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并提供一些祥鑫产品作为奖品。 3、 球队赞助商;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本队经费用于下列支出: 1) 本队参加和开展的国际、国内各项活动经费; 2) 本队举办的各种比赛等活动经费; 3) 支付本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劳保经费; 4) 本队的办公经费; 5) 其它合理的支出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本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出纳不得兼任会计。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队换届或更换队长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队章程的修改,须队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队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高协审查。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止的,由队长提出终止决议。 第二十八条 本队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如有剩余财产,属队员共有,购纪念品发给全体队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队会旗、队徽由本队制定颁发,未经本队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使用。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一届队员大会讨论通过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队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