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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尔夫球协会祥鑫球队章程

时间:2014-08-14 15:18来源:高尔夫论坛 作者:lucygolf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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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队名称:福建省高尔夫球协会祥鑫球队(以下简称祥鑫球队)、球队LOGO为祥鑫集团LOGO。

第二条  本队性质:是福建省高尔夫球协会属下从事高尔夫球运动的一个球队,由高尔夫球运动爱好者及单位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队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指导我省高尔夫球运动,团结全省高尔夫球运动员、工作者和爱好者,推动高尔夫球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加强与各高尔夫球俱乐部、地(市)高尔夫球协会和兄弟省市高尔夫球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我省高尔夫球运动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队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8楼省高协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本队职责范围
1、  宣传和普及高尔夫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高尔夫球运动。

2、  组织球队每年6次比赛,每次二轮36洞。

       3、负责与国内外球队联系,以球会友。
         4、宣传高尔夫文化。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队会员指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队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队章程;

2、  有加入本队的意愿;

3、  热爱高尔夫球运动,在本队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各界人士。

第八条   队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一名省高协或球队成员介绍;

3、  经组织审核批准。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取得本队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  取得本队编印的书刊、资料;

6、  入队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队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队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队合法权益;

3、  完成本队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队费。

5、认真学习入队须知等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队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队,队员如果3个月后不交纳队费,视为自动退队。

第十二条  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队章程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队员大会,其职责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队长;

3、  审议球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队员大会须有2/3以上队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队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队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队会研究决定,报省高协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队员大会闭会期间队长领导本队开展日常工作,对队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队长职权是:

1、  执行队员大会的决议;

2、  选举产生和罢免球队各部门负责人;

3、  筹备召开队员大会;

4、  向队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7、  决定聘请顾问和名誉队长;

8、  领导本队各机构开展工作;

9、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入队、退队队员。

11、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队长、赛事总监、秘书、财务集体领导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队队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两届。特殊情况的,由队员大会2/3以上队员表决通过,并报省高协审批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本队经费来源:

1、  队费;

2、  捐赠;祥鑫集团冠名本球队,祥鑫企业LOGO为本球队LOGO,每年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并提供一些祥鑫产品作为奖品。

3、  球队赞助商;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本队经费用于下列支出:

1)        本队参加和开展的国际、国内各项活动经费;

2)        本队举办的各种比赛等活动经费;

3)        支付本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劳保经费;

4)        本队的办公经费;

5)        其它合理的支出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本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出纳不得兼任会计。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队换届或更换队长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队章程的修改,须队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队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高协审查。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止的,由队长提出终止决议。


第二十八条  本队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如有剩余财产,属队员共有,购纪念品发给全体队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队会旗、队徽由本队制定颁发,未经本队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使用。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一届队员大会讨论通过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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