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31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就“国家级贫困县陕西柞水建秦岭高尔夫球场”一事对陕西商洛市政府进行约谈,并指出该球场存在重大违法用地问题,商洛市政府对此监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要求其关停球场,拆除设施,回复原批准项目用途,追究责任人等。(2014年8月1日《中国新闻网》)
2004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令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并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叫停新高尔夫球场建设。而在陕西柞水县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里,竟在4年前占地、破土动工建设了一个与贫困身份格格不入的 “高、大、上”的高尔夫球场。怎样杜绝此类建设再次发生呢,笔者认为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任何一个项目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在项目立项前期就应该对项目有充分地认识,对项目给地区带来的利弊有价值地考量,项目的建设绝不能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绝对不能损害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绝对不能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 对于企业偷梁换柱,将立项时建设项目私自进行变更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应有的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对项目的关停,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不能以下发一纸《关停通知书》就了事,而是相关部门必须加强事后监管,加强对关停情况的督查。 纪检部门在各项目建设中应该充分发展监督职责。既是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对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该撤职的撤职,该处理的处理,绝对不能有格外开恩、法内容情。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地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