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球运动专业实习生实习考核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一)为加强对职院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依照“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南京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高职院高尔夫球运动专业的专科实习生。 (三)对实习生进行考核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客观、慎重、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突出对实习生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管理,同时也对实习生的业务能力予以客观的评价。 (四)本办法的实施原则是:统一标准和尺度,坚持各实习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杜绝攀比、情面观点、千人一面、分数贬值等不良影响。 二、考核办法 (一)对实习生的考核应从思想作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几方面进行考察。一律实行“行为累计扣分”与书面材料结合的办法,书面材料包括实习周小结、月小结、专题报告和实习总结的完成情况和实习单位、带队老师给每位实习生的实习鉴定。 (二)“行为累进扣分”与书面鉴定均由各实习队带队老师配合实习单位负责人予以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将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行为表现分二类:第一类思想道德表现,主要考察实习生是否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其他错误的政治倾向,实习生是否有违背“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实习生守则”的行为,此类行为实行“累计扣分法”,满分为50分。第二类是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实习生的业务能力提高情况和实习效果,此类表现也实行“累进扣分法”,满分为50分,这二类行为和表现在实习鉴定中应有文字反映。 2、实习生这二类行为和表现的总分为100分,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凡有违反道德行为规范和未达到业务能力要求的情况,一律依据相应的扣分标准(附后)予以扣分。实习结束时结算各实习生的两类分值,给出实习总成绩。 3、这二类行为和表现中,如有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即:(1)有严重政治思想错误;(2)道德行为不满30分;(3)业务能力总分不满30分,则实习总成绩均作不及格处理,并不得毕业。 4、实习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行为主要由实习队带队老师会同实习单位负责人执行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主要由各实习的带队教师会同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执行考核。 5、实习单位和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生的书面鉴定系该生整个实习期间行为表现的文字概括。该鉴定分别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实习带队老师根据实习生平时表现并吸收有关人员的意见拟定,分别经实习单位盖章和带队老师签字后生效,并纳入学生档案。 三、道德行为扣分标准、平时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扣分标准附后(表一、表二) 四、单项成绩和总成绩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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