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尊贵的高尔夫白金卡,年费3888元,去年办理时承诺一年365天可免费任打练习场,谁知今年却突然缩水到只能打52场,还是从1月1日就开始算起,而通知变更时已到了今年4月份。近日,市民王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了这一事件,称银行这样的做法严重不合理,目前他们还组成了一个几百人的微信群维权。 对此,该银行信用卡中心21日回复称,已着手解决该问题,并提供两套备选方案给持卡人,目前正在处理中。 几百人集体讨说法 王先生表示,自己是去年3月份办的这张高尔夫白金信用卡。“我就是冲着一年可免费任打去的,虽然一开卡就要被收取三千多元年费,但比较了一下还是划算,就办了。”谁知到了今年四月份,他从同样持卡的朋友那里得知,服务内容已经变更了,任打变成了一年只有52场练习场是免费的,超过的要用很高的积分兑换。“我当时还向他们客服质疑过,为何变更了都没通知到本人,导致我完全不知情。他们辩称已经在网站上公示了。”到了5月15日,王先生也接到了银行正式通知,称增值服务内容已改变并开始执行,“但奇葩的是他们从今年1月1日就改了服务内容,我5月份才确切的知道,现在想约也约不到,因为他们说我前几个月已经把52场打完了!” 王先生称,和自己情况相同的持卡人还有好多,他们组成了一个几百人的微信群集体向该银行“讨说法”。 银行提出解决方案 “我们确实接到了一些客户的反馈,也考虑到是有不周的地方,所以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人士21日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方案一是免费可打52场,从5月15日通知后开始执行,之前的不算在内;方案二是感觉不划算的持卡人可与银行信用卡中心联系销卡以及减免年费事宜,最高可做到年费全免。 当记者问及银行是否有权单方面更改服务内容时,该人士称,信用卡领用协议中有相关规定,银行在对增值服务内容作出调整时,只需按规定提前在营业网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便视同生效,无需一一通知持卡人。而提前多少天公示,由于增值服务不涉及到费率,所以没有硬性规定。“这次我们是在5月1日也就是提前了15天公示的。” 律师说法:银行涉嫌霸王条款 记者查阅该银行信用卡章程发现,在第五章“发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七条,是这样列明的:“发卡机构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免费增值服务的,发卡机构保持变更积分累计规则、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或清理积分、终止有关增值服务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持卡人同意;发卡机构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进行公告,且公告一经发布即生效。”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则列明:“发卡机构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领取信用卡之前和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以上两个条款意味着,银行有权单方面变更协议,并只需要公示就视同通知到了持卡人本人。而这样的免责条款基本上在很多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上都大同小异。 然而,这种免责条款合法合规吗? 知名律师朱永平指出,银行和顾客签订的这种信用卡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协议时,银行必须特别指出上述这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在合同上通过加粗、加下划线或者单独标出的形式起到告知义务,或者在签订合同时由业务人员专门向客户指出该条款,甚至是要求客户抄写一遍,“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提供视频录像证明。” 朱永平表示:“如果银行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这样的条款就应当被视为是无效或者霸王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此外,他还表示,这种对于免费使用场次、时间、地点的规定,属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如果要变更或者修改重要条款,必须合同双方进行协商,达成统一意见。“银行单方面修改协议是不合法的,必须在变更前与所有的持卡人一对一地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