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的宗旨 1、汇集社会各领域高端的精英人才,打造权威信息交流平台; 2、传播高尔夫运动规则,弘扬其所包含的精神实质和文化内涵,助推中国高尔夫运动的发展; 3、引导高尔夫产业发展,整合搭建桥梁及合作发展平台,实现互利共赢。 二、理事会成员聘任条件 1、热爱高尔夫运动的成功人士; 2、传播高尔夫文化的单位和人士; 3、从事高尔夫产业的单位和人士; 4、从事高尔夫运动及产业的知名企业家。 三、理事会成员的聘任程序 1、由单位或个人向中心提出申请或由中心直接发出聘任邀请; 2、中心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核; 3、由中心向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聘任邀请函; 4、对回函确认的由中心向其颁发聘任证书。 四、理事会成员的组织形式 理事会设立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五、理事会的任职资格 1、任职资格 (1)能够积极推动、传播高尔夫文化; (2)对高尔夫运动和产业发展有独立的思考和见解; (3)为中心的建设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其中: 名誉理事长:对中心的发展提供重大支持的人士; 理 事 长:对中心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士; 常务理事: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大力支持的单位和人士; 理 事: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智力、资源支持的单位和人士。 2、活动方式 (1)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理事大会,研讨理事会工作; (2)适时组织举办主题论坛会议; (3)组织开展咨询、联谊、交流活动。 六、理事会的职责及理事的权利、义务 1、理事会的职责 (1)制定理事会活动规则、设定工作方案,确定任务目标; (2)组织召开理事大会选举理事长和常务理事; (3)积极协助中心对外的发展合作交流,引进各类重大的高尔夫研究课题与项目,推动中心的研究工作不断发展。 (4)积极协助中心引进资源,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5)商议决定理事会的重要事务。 2、理事会的权利 (1)享有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参与理事会各项事务的权利; (3)享有与中心开展合作的优先权; (4)享有获得中心咨询、评估的优惠; (5)对中心的发展、高尔夫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等具有参与组织权; (6)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校董及兼职教授条件的,可以聘任为校董及兼职教授。 3、理事会的义务 (1)承认理事会的章程及议事规则; (2)为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资金、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3)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4)出席中心的会议,参加中心的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