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不妨梳理一下高尔夫球场“变身”的历程。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从此,停止了高尔夫球场的审批。这样一来,想建高尔夫球场几乎就不可能了。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联合下发通知,将高尔夫球场项目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09年8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又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按照国家征地审批权限,用地超过70公顷(1000亩)以上的,须报国务院审批。 一般而言,一个18洞的国际高尔夫球场占地面积在2000亩左右,一个36洞的球场占地达到4000亩。 对开发商来说,高尔夫球场项目一直都和高端别墅捆绑在一起。更何况,商业的本质是逐利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为了50%的利润就可以铤而走险。 对开发商来说,最为担心的就是:政府不批准高尔夫球场项目的立项及获取土地,球场建设中若被曝光,政府会勒令停工并要求建设方采取水土保护措施以及以高尔夫名义无法取得经营许可。 他们的通行做法就是先成立一家体育文化公司,通过“体育公园”、“体育运动中心”等形式获取经营活动资格,这样还可将风险尽量控制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层面。 比如,金融街(000402.SZ)2008年年报显示,2008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投资3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州金海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已 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 一些土地出让靠招拍挂,更多的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来完成征地。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高尔夫球场项目基本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所以通过和当地村镇达成一些协议,只要价格合适, 基本上都可以完成前期所谓的征地手续。 此前,有一些开发商通过上述手法拿到土地以后,就开始想办法改变公司性质,希望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某开发商的“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方案中”有这样的备案:每一期土地摘牌后按照规划的地块拆分土地证,并在体育文化公司下注册一全资子公司,将球场用地转入该子公司,由其负责开发及经 营,同时也将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这份文件中有些话十分刺眼:当风险过大时,可考虑将该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体育文化公司只负责住宅项目的开发。 这其中,对开发商而言,就是不要被曝光,尽量越低调越好。因为地处偏僻,尤其是一些开发商“占山为王”,都没有征用村庄土地,隐蔽性相对就好很多。 低调的最好途径就是在沿途“封锁现场”,只要借着施工的名义,不要让任何生人入内,基本上,这个项目就算安全了。 这几年,最流行的做法就是以乡村体育公园、小球训练(运动)中心等名义大建高尔夫球场。 较为悲哀的是,许多地方政府把此作为投资环境的名片,试图以高尔夫球场项目来拉动当地的房价。政府为高尔夫球场保驾护航的情况并不少见。 所以,有一组数据很值得深思。2004年时,全国有170家高尔夫球场,到2011年多部委清查“整治高尔夫球场风暴”时,这一数据达到了600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