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周四联合发布2013年修订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将鼓励领域拓宽,并将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不再鼓励的汽车整车制造作为西部各省(区、市)鼓励类项目。 发改委网站刊登的新闻稿称,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严格限制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此外,鼓励省份增加。修订后的目录包括全国22个省鼓励类产业条目。新增列符合海南省发展实际情况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邮轮制造、深水海洋工程设备制造、高尔夫用具制造以及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为鼓励类项目。 次目录修订是2000年首次颁布实施《中西部目录》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数据显示,2012年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192.1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比重约17.2%,比2008年分别增长36.7%和提升4.2个百分点。 “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施行后,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新闻稿称。 新闻稿提到,修订后的目录与原目录相比,鼓励领域拓宽至500条,相比原目录新增列入的条目共173条。其中,农业、采矿业领域新增加了依托中西部各省(区、市)特定生物、矿产资源开展的产品加工条目,制造业领域新增加了中西部各省(区、市)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着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条目。 同时产业导向优化。除传统制造业外,目录中增加了服务业领域相关条目,如山西省“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黑龙江省“动漫创作、制作及衍生品开发”、陕西省“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鼓励标准提高,修订后的目录对原目录中相关产业条目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如“汽车零部件制造”条目内容调整为“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