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球不落到沙坑里。许多球友对球洞区通道上的补救耳熟能详,但一旦球落入障碍区,就显得手足无措。当在障碍区中的球位置糟糕时,情况可能会更加严重。这里,我们通过国内优秀职业球手尚 2006年中巡赛海南站的第二轮,尚 裁判员告诉尚 (a)回到发球台再打一个球; (b)在球洞与球的停点连线上,球的后方抛球; (c)在球的停点两杆范围内抛球,但不得更靠近球洞。 但是,由于他的球在沙坑之内,b和c的两种选择方式都要求他必须把球抛在沙坑之内。也就是说,他不会因为受到一杆的处罚,就可以在沙坑之外就近接受补救,除非他选择“杆数+距离”的处罚,回到发球台上打球。尚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有关沙坑补救的三点原则: 第一,球的任何一部分触及到沙坑,都将被认为是球进入了沙坑; 第二,当球处在沙坑中时,球员不可以接受规则25-2的相关补救; 第三,在沙坑中宣布球不可打之后,除非球员选择回到上一杆击球的地点打球,他采取的其它补救措施都要求他必须在沙坑之内抛球。对于业余球员,第三点显得更为重要。因为,一旦规则要求你在沙坑内击球,而你却把球抛在了沙坑之外,将严重违反规则20-7(从错误地点打球)。一般情况下,你此时面临的处罚将是被取消比赛资格。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