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学高尔夫的时候,老师讲过: 高尔夫规则的基本原则第一个就是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其实这个规则原则一直沿用到现在。 高尔夫规则的基本原则第二个就是球处于不可打的地方可以救济的原则,这个原则是为了解除和解放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原则带来的一些死角问题,也是给球员能够继续把球打下去提供基本规则保障而产生的规则原则。 回到220年前的高尔夫老13条规则上来,在此时期之前,球被打进了战壕里时,就不可以到战壕里继续来打(估计这可能是受到军事规定的限制),当然,也有球被打进了丢掉的鞋子里,由于是具体的not touch(不可触动球)规则所限,就只好连鞋子一起打,鞋子打飞了,球也就跟着飞了,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后来有人把球打进了正在炊饭的锅里,总不能连锅一起打吧,从此,not touch(不可触动球)规则的适用出现了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有了死角问题,也是球员之间引起纠纷的原因之一,因此,球被打到战壕里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便成了孕育「救济」这个规则原则的母体,也就是上边说的高尔夫的第二个规则原则「救济」是由此被孕育出来的。 220年以来,高尔夫从13条规则发展到34条规则,都是在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的基础上,应对各种不同出现的问题,加上高尔夫精神的提倡,逐步修改和完善,经过220年才达到现在这个规则。 220年的过程中,应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的情况,也出现了大量与规则条款对不上号的现实问题,为了解决那些现实问题,就需要对规则进行解释,即所说的判例,所以,高尔夫除了规则条款之外,还有大量的判例(参考判例集),供高尔夫比赛时竞技委员会来参考和适用。 「救济」原则的孕育到产生到成为规则被适用,已经是200多年的过程和历史了,在具有70~100年高尔夫历史的地区,对高尔夫规则的适用和解释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困惑,比如对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涵义的理解和解释,对救济的方法和操作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然而,在仅有20年高尔夫历史的地区,对上边的理解度和解释度以及高尔夫规则的普及度,也许还需要更长一点的时间,尽管如此,也没有必要回到200年前再重新走一边规则发展之路,恰恰这个时候,才应该实行拿来主义才是,把人家经过200多年总结出来的高尔夫规则拿来,拿来适用即可,确实没必要去大流氓,小流氓什么的。 关于对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的解释,也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不同的内涵,这也许是由于每个人对这个原则的内涵理解和解释存在差异所致,比如说,大流氓,小流氓,闹他吃,等等,可能对这个原则的解释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出入,所以才出来如此诸多概念(当然是土概念)。这样看来,对于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这个概念的界定还是很重要的,起码不能随便把自己们定下的一个「约束」就把这个「约束」给起个名字叫做not touch,莫不如起个别的名字,比如大流氓也好,小流氓也好,或是什么什么的其他流氓都可以,否则会越发引起混淆概念导致混乱,也容易产生误导。 在我打球的环境里特别是一些球队月历赛或友好交流等非正规大小比赛里,常可见到相对于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而言的比赛规定(为了考虑行进速度或为球场考虑),那就是,球处在不好打的位置上可以移动6英寸(当然也有洞口附近1杆把可以不推进洞的OK的)。这个移动6英寸的规定是相对于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而言的,实际上这也是大家一起打球的一种「约束」,由于这个可移动6英寸的做法的存在,反过来,在一些非正规大小比赛上或是一些正规比赛上,除了规定适用高尔夫规则外,比赛规定里还有特意强调规定比赛规则not touch的,意思是指不许移动6英寸,实行not touch(不可触动球,在球的现有状态下打球)原则,而绝非是大流氓小流氓的意思,上树也好,下水也好,都可以适用高尔夫规则来救济。 关于上树下水等实行救济,按照高尔夫规则当然有不同的方法,球员可以自愿选择不同的方法,比如最近救济点起往不靠近旗杆方向2杆范围内抛球,或入水切入点与旗杆连线的向后无限延长线上抛球,或回到上一杆击球的位置(回原位)再次击球。大致这样的3种处理方式应该足以救济一个下水的球员,这三种方式都是救济的方式,是为了解决原始的not touch带来的困惑而被孕育和产生出来的救济方法,因此,如果说下水的球员采取了最后一种救济方式回原位罚1杆重打就叫「not touch规则」的话,自然会导致混乱,这种说法自然不妥。 关于球友之间的「约束」比如说,大家今天如果下水了必须都回原地重打,这样的约束其实也不妨,但这样的做法只是选择了高尔夫规则里的一種救济方法,而最好不要说这是「not touch规则」,因为这本来就是高尔夫规则里的救济原则之下的一条而已。当然了,如果因为球友们的这种「约束」而造成多次回原地而导致球场赌场或给其他人带来困扰的情况下,这种「约束」也是大可不必的,堂堂正正地适用前两种救济方法又有何妨? 以上是个人在刚刚学习高尔夫初期阶段的学习体会,结合几年来的所见所闻而作一总结,希望与球友们共勉。 作者: 平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