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 协办:比赛地体育局、高尔夫球场。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9-31日; 地点:待定。 三、参加范围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校、个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 (二)具有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学校组队: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册在编学生;区县(自治县)组队:以运动员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准;个人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需确保在异地出现伤害事故时保险同样生效)。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 青 年 组:199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7月30日8:30正式比赛,凭身份证参赛。 (三)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团体各3人;个人比赛人数不限。 (四)小学运动员上学期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比赛采用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的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和美国高尔夫球协会共同制定的2012年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比赛形式 1.团体赛为2轮(36洞)比杆赛。男子组、女子组分别按3人中杆数最少的2人之和排定名次;如出现成绩相同,则先比较各队最后9洞的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从各队最后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2.个人赛为2轮(36洞)比杆赛。按照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如第一名的成绩相同,则采取“骤死式”加洞赛的方式决定名次;除第一名外,其余成绩如出现相同,则首先比较其后9洞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从最后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三)发球台使用界定 1.男子发球台使用如下:青年组使用蓝色发球台;少年甲组使用白色发球台;少年乙组使用红色发球台。 2.女子发球台使用如下:青年组使用白色发球台;少年甲组、少年乙组使用红色发球台。 (四)各队团体比赛须统一服装。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不足录取名次按参赛队数/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7月16日上午9:30到市高尔夫球协会集中报名(地址:市体育局社体中心一部: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4号)。资料不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运动员上学期成绩单;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到 7月29日14:30-16:30各队领队带运动员到比赛球场会所报到,并于16:45召开裁判长联席会,请领队、教练、运动员务必参加。 (三)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精神,只有青少年组且同一小项至少6人(队)上场参赛方可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 (四)联系方式 市高尔夫球协会电话:63876057。 十、经费 各队一切费用自理,运动员参赛费(含中餐)200元/人/天,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领队、教练中餐70元/人/天。 食宿等事宜与赛区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待定。 十一、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十二、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2014年重庆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报名.doc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