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为“雨润黄山青少年高尔夫运动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是雨润集团为支持青少年高尔夫运动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是非经营性组织。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本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政策、法规,致力于促进黄山青少年高尔夫培训中心的发展,致力于推动中国青少年高尔夫球运动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主要来源于雨润集团每年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投入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管理机构为: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第二章 主要用途范围 第六条 本基金会活动的主要用途范围: (一)提供黄山青少年高尔夫培训中心训练设施条件的改善; (二)组织国内外的青少年高尔夫赛事及交流活动; (三)奖励和资助在青少年高尔夫球运动中表现优异的选手; (四)符合基金会章程和宗旨的其它相关业务。 第七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其中秘书长由副理事长兼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理事的产生: (一)理事会由雨润集团推荐产生; (二)副理事长(兼任秘书长)由理事会成员推荐产生。 第十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推荐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五)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基金会的理事会。 地址(Add):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78号 电话(Tel):0559-2567703 2568399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