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2012汇丰全国青少年高尔夫队际锦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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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河北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河北省高尔夫球协会 IMG 四、承办单位:涿州京南永乐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五、冠名赞助:汇丰银行 六、合作伙伴:R&A 美津浓(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七、供应商: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 八、比赛时间:2012年8月14日—8月17日 九、比赛地点: 京南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十、队伍构成:省级体育局代表队 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代表队 中高协批准成立的学校或青少年培训中心 十一、比赛形式:团体赛 十二、参赛资格及分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除外)的10—18岁(不含18岁)的青少年男、女选手。 (二)参赛选手应于比赛前(北京时间)符合下列年龄要求:1994年8月17以后至2002年8月14日以前出生。 (三)各队需由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及四名队员(两男两女)组成,每位领队或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如选手已在地方体育局注册,选手队籍以注册为准,如无任何注册,选手队籍以加盖组队单位公章的选手报名申请表为准。 (四)如本省选手较多,经主办方许可后,最多可组建两支代表队,分别以“XX省一队、二队”命名。 十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三轮54洞比杆赛的形式,每天累加三个最好成绩作为各队的当天成绩,三轮当天成绩之和为各队的最终成绩,总杆数最少的三支代表队将分别获得团体冠、亚、季军。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最后一轮比赛成绩为准,总杆数较低的队伍名次列前;若最后一轮成绩仍相同时则采取每队最后一轮的最好成绩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最好成绩仍相同时则采取从最后一轮的最好成绩的最后一洞成绩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为鼓励成绩优秀的个人选手,组委会将奖励总杆数排名前六位的男、女个人选手。 (二)各年龄组选手比赛期间可选择自行背包参赛或使用拖车参赛;各组配一名记分球童。 (三)比赛时必须穿着各代表队统一服装、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帽子,否则不予参赛。选手需自备专用球鞋,比赛器材。 (四)各年龄组发球台 黑色发球台:男子选手 紫色发球台:女子选手 十四、比赛的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的,由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批准的2012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当地规则。 十五、赛事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对获得团体冠、亚、季军代表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及奖品。对获得男、女组总杆前六名的个人选手颁发奖品。 (二)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团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其中团体道德风尚奖一名,个人道德风尚奖两名。 (三)赛事组委会不设一杆进洞奖,可由举办赛事的球场根据设置进行奖励。 (四)团体赛纳入中高协中国青少年高尔夫积分排行榜A类赛事并给予积分奖励,个人前六位的男、女选手无积分奖励。 十六、比赛的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各代表队需统一收集参赛队员的报名表,由领队签字并加盖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传真号码:010-87182908. 2、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 2012年8月13日15:30—17:00 2012年8月14日08:00—09:00 球场:京南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地址:河北涿州永乐路1号,琉璃河南8公里 联系电话:010—81202880 (2)报到时,需参赛选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均可)以及签字后的报名表、《汇丰全国青少年高尔夫球冠军赛选手行为准则》、《汇丰全国青少年高尔夫球冠军赛选手陪同人员须知》、《免责声明书》、《疾病声明书》,没有签署相关文件将不予参赛。 十七、冠军赛赛事组委会必要时可以更改开球时间或修改规则。 十八、竞赛日程: 第一天 8月13日-8月14日 各代表队报到(球会) 18洞练习、领队会议/选手会议/欢迎晚宴 第二天 8月15日 第一轮比赛 第三天 8月16日 第二轮比赛 第四天 8月17日 第三轮比赛/颁奖仪式 十九、选手费用: (一)免收参赛费用(含报名费、打球费、球童费、拖车费等); (二)参赛选手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见“中高协-汇丰中国青少年高尔夫发展计划”网站通知,组委会将于8月14晚为所有参赛选手及领队安排免费欢迎晚宴,欢迎届时参加; (三)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统一选派。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