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推广高尔夫运动及增进培植青少年球员比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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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单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 三、主 办:大岗山高尔夫球场 四、协 办:南区青少年高尔夫推广中心、全新飞翼高尔夫精品公司 五、比赛日期: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 06:30 AM TEE OFF (请依开球时间提早30分钟办理报到事宜)。 六、比赛地点:大岗山高尔夫球场 七、参赛资格:凡全国在学学生,男、女生差点36,具有学籍者。 八、比赛报名:1.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下午五时前邮戳为凭,可传真或邮寄至大岗山高尔夫球场柜台报名并缴交费用,逾时或手续不全者恕不受理 (电话07-6366411~3) 。 2. 报名费:新台币300元整;在报名时请先缴付,概不退费。 3. 请将报名费用以现金袋或汇款至户名:长山育乐(股)公司 帐 号:73010095060 银 行:第一银行(路竹分行) 存根并报名表请传真07-6366219或邮寄82341高雄市田寮区长山路1号 4. 球场费用:18洞击球费NT$1400元/人(含果岭费、杆弟费、保险费与设施维护费),卖店所有消费由各球员自付。 九、比赛方式: (一) 比赛为期一天, 18洞采无差点计分之总杆赛。 (二) 比赛分组:(依高协分组规定年龄,计算日以报名截止日为基准) 男 子 组:男子A组蓝梯发球、男子B组白梯发球、男子C、D组红梯发球。 女 子 组:女子A组白梯发球、女子B、C、D组红梯发球。 (三) 活动讯息公布与赛事调整: 1. 比赛执行委员会有权依每回合比赛成绩调整球员之分组、编组及调整之球道比赛,不得异议。 2. 因天气或其他重要因素,比赛执行委员会可临时取消部份比赛,但各组至少各赛完九洞方为有效。 十、颁 奖: (一) 每组成绩取前三名(以5名取1名为原则),及奖学金办法于报名截止后公布于大岗山高尔夫球场公布栏。 (二) 名 次:各组名次如个人成绩如有相同时,球员不论从任何一洞开球(以最后一场成绩计算)均从当日记分卡上的第18洞,逐洞向前比对至分出胜负为止。 ※ 比赛结束后即于本球场餐厅进行餐叙及颁奖典礼。 十一、比赛规则:根据R&A 2008~2011高尔夫规则及大岗山高尔夫球场单行规则并用执行之,如有争论以比赛委员会之裁定为最后裁决。 十二、比赛之记分:采个人互记法(一人记同组另一人),比赛完毕由记分员与比赛球员确认签名后,由本人立即将记分卡交由记分台(不得迟于后组交记分卡否则罚一杆)。如发现舞弊或其他严重违规,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高尔夫协会青少年高尔夫推广中心备查。 十三、赛前练习:凡报名手续完成者,在比赛前一星期内练习,球场优待18洞击球费,平日NT$1400/人(含果岭费、杆弟费、保险费与设施维护费)其他费用另计。请预约登记。 十四、注 意:需着正式服装及高尔夫鞋、袜子下场;不得穿着无领上衣、牛仔裤。 十五、本次比赛限名额140人;但主办单位有权视天气状况而决定提前、延后或停止比赛;且有权视报名人数之状况调整名次之选取。 十六、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公布之。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