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朝向管理集团。 三、承办球会:山东南山国际高尔夫球会(比赛球场:丹岭高尔夫俱乐部翠园、翠谷球场)。 四、竞赛时间:2010年7月25日-2010年7月31日。 五、竞赛项目:男、女子组个人比杆赛。 六、参赛资格: 比赛分为甲组、乙组、邀请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甲、乙组参赛选手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邀请组为港澳台及中国境外身份青少年选手。参赛选手须在比赛结束日前未年满18周岁,即1992年8月1日后出生。 甲组参赛资格: 1、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最新公布的青少年积分排行榜各组排行前五(含并列); 2、2008年及2009年全国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甲组各组前五名(含并列); 3、2010年中国青少年高尔夫球公开赛各组前五名(含并列); 4、2010年全国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资格赛各组前三名(含并列)。 乙组参赛资格: 1、不符合甲组参赛资格的青少年选手; 2、直接报名参加乙组比赛的青少年选手。 七、竞赛分组: 甲组、乙组、邀请组均按男、女子及以下年龄段进行分组: A组:15-17周岁,B组:13-14周岁,C组:11-12周岁,D组:9-10周岁,E组:8周岁及以下。 八、竞赛规则及方式: (一)竞赛规则:比赛采用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最新审定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所制定的当地规则。 (二)竞赛方式: 1、资格赛 正式比赛前设立资格赛,不具备甲组参赛资格1-3条的参赛选手可报名参赛,资格赛各年龄组前三名进入甲组比赛,其余选手进入乙组比赛。 15-17周岁、13-14周岁、11-12周岁年龄组各采用一轮(18洞)比赛方式,根据每名选手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9-10周岁、8周岁及以下年龄组各采用一轮(9洞)比赛的方式,根据每名选手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 2、正式比赛 甲、乙、邀请组的比赛方式如下:15-17周岁年龄组采用三轮(54洞)比赛方式,根据每名选手三轮(54洞)的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13-14周岁年龄组的比赛采用三轮(54洞)比赛方式,根据每名选手三轮(54洞)的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11-12周岁年龄组采用二轮(36洞)比赛方式,根据每名选手二轮(36洞)的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9-10周岁年龄组采用二轮(18洞)比赛的方式,根据每名选手二轮(18洞)的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8周岁及以下年龄组采用二轮(18洞)比赛的方式,根据每名选手二轮(18洞)的总杆成绩排定个人名次。 根据每个选手每轮比赛的总杆数累计总成绩,杆数低者名次列前。如各组的第一名出现平分,则采取“骤死式”逐洞赛决定第一名;第二、三名并列时则以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即首先看最后一轮的成绩,若相同则看最后九洞的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从最后一洞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 3、比赛场地 甲组及邀请组使用山东南山国际高尔夫球会丹岭俱乐部翠园球场; 乙组及资格赛使用山东南山国际高尔夫球会丹岭俱乐部翠谷球场。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对获得甲、乙、邀请组各组别男、女子前三名的选手颁发奖杯、奖品及证书。 十、裁判员及仲裁: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选派仲裁主任、裁判长和裁判员。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下载报名表(附件1),或致电朝向管理集团索取。各选手在填写完个人资料后将表格传真至朝向管理集团,电话:0755-82722466,传真:0755-82722422,联系人:刘军、邱宇。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7月21日17:30。 (三)报到: 1、时间为2010年7月25日10:00-16:00,地点:南山国际高尔夫球会丹岭俱乐部会所。 2、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向组委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通知组委会,无故未按时报到者,作弃权处理。 十二、经费 1、参赛选手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2、参赛费200元,报到时由南山国际高尔夫球会统一收取; 3、比赛期间免收参赛选手练习场及培训课的费用; 4、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费用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其它非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十三、积分排名:参加本项赛事(邀请组除外)的男、女选手所获得的积分纳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设立的青少年积分排名系统。 十四、其它:参赛选手注意事项和其它相关事项(附件2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