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赛 赛制:比杆赛,共两场。 比赛时间: 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 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 比赛场地:The Meadows Golf and Country Club 比赛简介:第1场比赛根据上年公开赛成绩选出种子选手,编入各组。其他选手由组委会随机抽取安排。 第2场比赛根据第1场比赛成绩编组,杆数接近的选手编入同一组出发。 比赛成绩按两场总杆数记分。前36名成绩将作为下届最快进步奖评选依据。 如选手出现总杆数相同,打出老鹰球次数多的选手排名靠前,老鹰相同比小鸟,小鸟相同比标准杆,标准杆相同比柏忌,依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 2. 奖励 2.1 第一场比赛设如下奖励: 一杆进洞大奖!视赞助情况,奖励BMW新款车或价值3万加元以上其它新车1辆。 男子最远距离奖,获CFC奖杯1座。若同一选手有资格同时获得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该选手只能领取最远距离奖。 男子最近洞奖,获CFC奖杯1座。 女子最远距离奖,获CFC奖杯1座。若同一选手有资格同时获得最远距离奖与最近洞奖,该选手只能领取最远距离奖。 女子最近洞奖,获CFC奖杯1座。 2.2 比赛名次奖 总杆数最低的选手,不论男女,将荣获“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协会杯”。“协会杯”为流动奖杯,由协会永久拥有,从2011年起,冠军的真实中文名字将刻在奖杯底座上。 男子第1名,获CFC奖杯1座。 男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男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女子第1名,获CFC奖杯1座。 女子第2名,获CFC奖杯1座。 女子第3名,获CFC奖杯1座。 最快进步奖,获CFC奖杯1座。比较上届联赛前36名选手平均成绩与本届比赛平均成绩。男女前三名不参与此奖项。 杆数最低的前6名选手(不分男女)将自动获得代表渥太华华人高尔夫球队参加2012年城际杯的资格。2012年城际杯定于2012年9月9日在Brockville Country Club举行,参赛队由以往的两队增加为三队,分别是渥太华队、蒙特利尔队与多伦多队。 2.3 根据公开赛赞助情况,获奖选手还将获得其它物质奖励。 3. 报名 3.1 所有华人均可报名参赛。 3.2 欢迎8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少年选手参赛,但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免责声明。12周岁以下选手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比赛。 3.3 报名开始时间:2012年3月28日00:00:01 加拿大东部时间。 3.4 捷足者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5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28日23:59:59 加拿大东部时间。 3.6 捷足者参赛费:$ 加元(待定)。 3.7 5月8日后参赛费:$ 加元(待定)。 3.8 参赛费包括两场场地费、颁奖聚餐、一杆进洞大奖资格及其它奖品纪念品等。 3.9 报名方式: 1) 协会网站(强烈推荐) 2) 电子邮件:ottawachinesegolf@gmail.com 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内容须包括: 1) 比赛用名(用于编组、颁奖、公布成绩等) 2) 真实姓名(用于联系、付款等) 3) 性别 4) 所在城市 5) 联系电话 6) 电子邮件 7) 差点(或平均杆数) 8) 是否开球场车(车费额外自理,不包括在参赛费中) 除比赛用名与所在城市外,未征得本人同意,组委会不对外提供任何个人资料。 3.10 报名人数60人,报满为止。 3.11 大赛联系人:笑言、魏辉,联系电话:(613)823-1483 4. 规则与仲裁 4.1 选手须遵守高尔夫球一般比赛规则,如PGA规则,RCGA (Royal Canadian Golf Association)规则,球场规则等。 4.2 请特别注意球场规则,如因迟到、人数、著装、球具、球童、打球太慢或与球场工作人员争执等原因被球场拒绝,组委会概不负责。 4.3 比赛4人一组。每人使用一张正式记分卡,记录同组另一位选手成绩,A记B,B记C,C记D,D记A。轮转记分,不得两两互记。比赛完成后,记分选手与被记分选手必须在记分卡上分别签字,然后由记分选手上交组委会。 4.4 男选手使用白色开球台,女选手及14岁(含14岁)以下选手使用红色开球台。 4.5 比赛不设现场裁判,完全靠选手自我约束。如发生重大分歧或争议,可提交组委会仲裁。组委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4.6 本着简单明确的原则,就几种常见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1)如选手未能按期参加任何一场比赛,则该选手失去比赛成绩。 2)比赛用球赛前相互签球,保证球上同时有自己的标记及同组另一选手的标记。 3)除果岭已做标记及抛球外,任何时候不得触球,包括辨认与擦拭,违者罚1杆。 4)界外球(OB)、入水、入树林、入长草等不可打情况下,在入障碍处向外延伸两杆长(Driver)距离内抛球并继续打球,罚1杆。 5)两场比赛中,每洞击打杆数达到该洞标准杆数的两倍时,停止击球,并以两倍标准杆计算,即3杆洞最高计6杆,4杆洞最高计8杆,5杆洞最高计10杆。 6)具体细则赛前另行发布。 5. 安全与礼仪 5.1 选手挥杆及试挥杆时须确保周围其他球员的安全。 5.2 选手击球时同组球员必须处于安全位置,如处在危险距离内,选手须请求其他球员配合躲避。 5.3 前组球员未达安全区域时,后组选手不得击球。如认为前组球员打球太慢,可礼貌交涉,或向巡场员投诉,但不得提前击球威胁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 5.4 对公开赛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各类事故或任何损失,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赛前选手须签署免责声明。 5.5 其他选手打球过程中,不说话、不移动、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比赛。 6. 取消注册 6.1 5月10日及之前,收取$10处理费。 6.2 5月10日后,6月10日前,退还70%参赛费。 6.3 6月10日及之后,不退参赛费。 7. 取消比赛 7.1 如因天气等原因,球场宣布不能比赛,比赛将不得不延期。 7.2 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改期后的比赛,退还全部参赛费。 8. 其它 8.1 12岁以下选手必须由1名成人陪同打球。13岁至14岁选手可以携带1名成人陪同。除此之外任何选手不得携带球童及随行观球人员。 8.2 陪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球童规则及礼仪,不得影响同组他人比赛。球童只能在不影响其他选手前提下指导被助选手,不得批评或催促其他选手,不得参与选手间的判罚讨论或提供裁决意见,否则被助选手失去比赛资格。 8.3 允许使用任何型号的GPS与激光测距仪,但不得因此拖延比赛时间。其他选手询问距离时,使用测距设备的选手有义务如实回答。 8.4 比赛成绩将作为2012年公开赛最快进步奖计算依据。 8.5 公开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本规程。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