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东铭国际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地点: 3月9日-12日 深圳正中高尔夫球会 四、竞赛形式:男子4轮个人比杆赛 五、参赛资格: (一)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职业球员。 (二)2009年度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男子职业积分排名65位以后的选手(且在职业资格有效期内)。 (三)具有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职业比赛3年参赛资格的球员(且在职业资格有效期内)。 六、竞赛规则与办法: (一)规则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由R&A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共同颁布的2008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资格赛采用4轮(72洞)比杆赛的方式。取前20名选手获得2010年中国职业高尔夫球锦标赛正式比赛的参赛资格,如因成绩并列需区分名次时,则以最后一轮的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以决赛轮后9洞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如仍然相同则以决赛轮最后一洞开始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名次。 注:若每站正式比赛中,出现报名人数不足120人,由资格赛的第21名选手依次替补。 七、裁判员与仲裁委员:裁判员与仲裁委员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统一调派。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参赛者必须填写统一报名表并由其签字后生效,传真或邮寄至东铭国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4号保利大厦写字楼0473室 电话:0086-10-6552-3880-8005 传真 0086-10-6552-3880-8002 联系人:马赛迈)。 报名截止日期至2010年3月2日24点整。 (二)报到:2010年3月8日上午9点30分至17点在深圳正中高尔夫球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 电话0755-84845555)。 九、奖励办法:比赛中前20位选手获得2010年中国职业高尔夫球锦标赛全年参赛资格。 十、费用: (一)选手差旅费及食宿费自理。 (二) 参赛费为人民币1000元/人,报到时交纳,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收取。 (三)3月8日-12日,打球费人民币300元/场(含果岭费、球童费等) (四)3月8日-12日,练习场免费使用。 十一、其它: 报名表(附件1)和竞赛日程(附件2)。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