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番禺莲花山高尔夫球会 二、比赛时间:2008年8月8日(星期五) 三、参赛人员:莲花山球会会员及会员嘉宾 四、参赛人数:120人 五、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8月3日 六、赛事安排 1、比赛方式:个人比杆赛总杆及净杆 男子组:A组,差点9或以下使用黄色发球台 嘉宾组,使用白色发球台 注:十三岁或以上的青少年根据差点数编入相应男子组别 5、差点确定: 选手于报名参加比赛时,提交差点指数必须处于有效期内。即2008年5月1日后有效证明之差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本次赛事除根据莲花山球会确定之差点外,亦接受其他符合以上期限球会、球队或高球协会有效之差点证明。 赛事委员会有权对某一选手之差点作出适当的调整。 选手如果持有两个或以上的差点指数证明,该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使用最低的一个差点指数。 赛事委员会将于开赛一周前(2008年8月3日)确定并公布参赛选项手之差点指数。如选手对自己或他人之差点指数有异议,可及时向赛事委员会提出。赛事委员会将视提出异议或申辩者所提交的有关文件是否更改相关差点。 选手必须使用赛事委员会提供之记分卡并选项手之间交叉记分。如未能提交确定差点证明之记分卡其差点将视作零差点。 6、比赛规则:本次赛事采用R&A高尔夫球规则以及莲花山球会当地规则进行。 赛事委员会将于发球台派发比赛记分卡,选手必须使用赛事委员会提供之记分卡并选手之间交叉记分。 若选手在其发球时间之后五分钟内到达发球台地点并做好打球准备;将于第一个发球洞加罚一杆。迟到超过五分钟但在十分钟内到达发球台地点并做好打球准备;将于第一个发球洞加罚两杆。迟到超过十分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7、编组安排:赛事委员会将于正式比赛前一天(2008年8月7日)把编组名单张贴于球会内。 选手必须依照赛事委员会编组进行比赛,如有提出更换申请,须经过赛事委员会决定。 8、平分:出现平分时,以“倒数”方式决定,即计算九洞的杆数,较低一方为胜方。若后九洞之杆数相同时,则读计算最后六洞之杆数,较低一方为胜方。若最后六洞之杆数仍相同时,则计算最后三洞之杆数,较低一方为胜方。若仍为平分时,则以第十八洞之杆数决定,较低一方为胜方。 七、奖项设置: 男子组,A组:总杆冠军、亚军、季军及净杆冠军 女子组:A组:总杆冠军、亚军、季军及净杆冠军 其他奖项: 注:除最远发球奖、最近洞奖、最近线奖以外,选手只能获得赛事其中一个奖项。如选手于颁奖时缺席,将被取消其所获得之奖项,由下一名次选手替补。 八、裁判员:李梓立先生、郑金旦先生、周文莉小姐 下载预定表格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