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
个人赛报名表下载.doc
二、协办单位:台中高尔夫球场 团体赛报名表下载.doc 三、指导单位:教育部、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四、比赛日期:2012年11月27日至30日 五、比赛地点:台中高尔夫球场 地址:台中县大雅乡横山村通山46号 电话:(04)2566-5130 六、主办目的:本比赛为遴选培植青年球员及教育部指定升学辅导之比赛。 七、参加资格:凡目前就学;男生差点「24」、女生差点「30」或以下并具有学籍者。 八、比赛方式: 个人:高中组及国中组比赛采72洞无差点总杆计分;各组报名人数如未满五人时,则取消或并组比赛。并在前36洞后依成绩取各组二分之一晋级后36洞决赛。 团体: 1.每单位可报名一至二队;高中组及国中组由各级学校之在籍学生参加为限。男生每队四人,至少三人;女生每队以三人为限,至少二人,由各单位将编队名单连同报名单及学生证影印本于11月1日前寄达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报名。若发现有一人参加一队以上者,则取消其队际赛成绩,但其个人资格仍有效。 2.队际赛以男生每队四人中每18洞之最佳三人成绩(仅三人者则以该三人成绩计算);女生每队三人中每18洞之最佳二人成绩(仅二人者则以该二人成绩计算),累计36洞之总和为该队之总成绩。(注意:已按规定报名队际赛之各队,其队员不得更换。 参加费用:本赛系以个人成绩为主;个人赛报名费新台币500元;男生团体组报名费新台币4,000元,女生报名费新台币3,000元各代表队则请所属各单位负担 (参加团体赛者个人赛免另外缴交报名费;所有费用需于报名同时缴交,概不退还,否则不予编组)。另每回合需缴交果岭费及杆弟费(含其他费用)新台币1,750元。 划拨账号:本会邮局账号19691231,户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并于汇款后将划拨收据影印本连同报名表传真或邮至本会,以便作业。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止请向台北市南京东路二段125号12楼之1,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报名(可通信报名,以邮戳为凭),但需经本执行委员会审查通过者。 各组报名同时缴附学生证复印件(须完成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章)备查,否则视同未完成报名,不予编组。 本会将办理参赛选手保险事宜。 九、比赛分组: 高中组:团体赛: 1.男生高中团体组(蓝色发球台) 2.女生高中团体组(白色发球台) 个人赛: 1.高中男生组:限高中、高职具有学籍者(蓝色发球台)。 2.高中女生组:限高中、高职具有学籍者(白色发球台)。 国中组:团体赛: 1.男生国中团体组(白色发球台) 2.女生国中团体组(红色发球台) 个人赛: 1.国中男生组:限国中、初中具有学籍者(白色发球台)。 2.国中女生组:限国中、初中具有学籍者(红色发球台)。 十、练习日期: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7时~10时,果岭费及杆弟费(含其他费用)新台币1,750元,必需先预约登记排定时间。 十一、奖励: 1.各组冠军颁发奖杯乙座及奖状;二~六名颁发奖状(每五人(含)给奖一名,最多六名)。 2.队际赛:队际赛须达四队以上报名才予以计算团体成绩。每五队给奖一队为原则,取冠、亚、季军各一队。每队各给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3.教练奖:各组团体组冠军获颁一座最佳教练奖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4.名次判别: 团体组:以各单位每天18洞男子队取最佳前3名、女子队取最佳前2名之总杆数累积2天计36洞多寡判定之。如总杆数相同,则以最后1天团体成绩较佳者占先,如再相同时则以最后1天男子队最佳3人、女子队最佳2人之总和从记分卡最后九洞的杆数,如最后九洞杆数仍相等,则以最后六洞的杆数、最后三洞之杆数及最后以第十八洞之杆数来决定之。但各单位竞赛人数男子队在3人、女子队在2人以下者不计算团体成绩。 个人组:个人总杆成绩相同时,比较最后一回合18洞总和成绩,如最后一回合18洞总和成绩仍相等,比较10-18洞的最好杆数,如10-18洞杆数仍相等,依序则以13-18洞的最好杆数、16-18洞之最好杆数及最后以第18洞之杆数来决定。 5.颁奖日期:11月30日下午二时在台中高尔夫球场餐厅举行,请亲自领奖(招待午餐)。 6.有关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学校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之甄试资格指定杯赛,得依该办法申请甄试辅导升学,其实际参赛队伍(人)数及获得最优级组前几名队伍(人)数,应依据最新办法为取得资格依据。惟本比赛成绩于同学年度中等学校运动联赛或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将『高尔夫』列为竞赛种类时,本比赛依规定将不具有前述运动绩优生甄试资格。 7.比赛规定: (1)请携带附相片之证明文件到场比赛,以备查核。 (2)如遇恶劣天候时,依比赛执行委员会之宣布暂停、顺延或取消。 (3)各选手应于出发前20分钟向大会办理报到并出示学生证,逾时罚两杆,另于开球前10分钟至发球台等候开球及领取记分卡,逾时取消资格,不得延后出赛。 (4)记分卡采个人互记法,赛后必须确认自己之计分卡并亲自签名后交回记录组,不得迟于后一组缴交。 (5)所有装饰物品、珠宝等均不许在比赛中配戴,比赛进行中不可携带移动电话等电子器材进场。比赛期间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嚼槟榔,违者取消资格。 需着正式服装及高尔夫鞋、袜子下场(不得穿着无领上衣、牛仔裤,如欲着短裤请及膝)。 (6)临时缺席者停止一年比赛。 十二、器材设备: 1.所有竞赛场地器材、设备符合国际高尔夫总会规则之规定。 2.比赛用球及球杆采用圣安卓高尔夫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协会共同公告之合格品牌。 十三、会议: 1.裁判会议:订于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时整,台中高尔夫球场举行。 2.领队会议:订于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3时整,台中高尔夫球场举行。 十四、比赛编组及规则:比赛编组及发球时间:依照报名地址,分别函知各单位,并另在台中高尔夫球场公告,参加比赛球员可按下列电话:(04)25665130(台中高尔夫球场)或查询网站http://www.taiwangolf.org ※比赛规则:依现行国际高尔夫规则,如有违规纠纷,以比赛执行委员会裁判为最后裁决。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