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房山长阳业余高尔夫球冠军赛将于10月12日至16日在北京加州水郡高尔夫俱乐部举行,现已开始接受报名。以下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北京房山中央休闲购物区(长阳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体育总会 北京市房山区高尔夫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深圳市同哲体育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四、推广单位:深圳市同哲公关服务有限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2011年10月12-16日 报名表下载.doc 六、比赛地点:北京加州水郡高尔夫球俱乐部 七、竞赛形式:男、女子三轮(54洞)个人比杆赛 八、参赛资格: 中国内地籍选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球员身份规则中相关规定的选手及《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教练员业余身份界定规定》中业余身份的教练员,且男子参赛年龄在12周岁-45周岁,女子参赛年龄在12周岁-40周岁。 其他地区及国籍选手:具有主办方邀请的地区及国家国籍、符合由所属国家高尔夫协会审定、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球员身份规则中相关规定的选手,且男子参赛年龄在12周岁-45周岁,女子参赛年龄在12周岁-40周岁。 九、参赛人数和名额分配: (一)参赛人数100人,其中中国选手70人,外籍选手30人。 (二)名额分配: (1)获得2008-2010年及2011年9月以前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主办的青少年比赛A组冠军、所有业余赛事的单站冠军的成员;至2011年8月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积分排名男子前36、女子前15以内的球员;国家队队员;国家青年队队员。 (2)中高协、承办单位、赞助商推荐共12人。 (3)受邀的海外华籍选手共3人(不分男女)。 (4)各国家、地区受邀的外籍选手共30人(不分男女)。 (5)如按积分排名占用名额的球员不能参赛或出现多项名额重叠而造成参赛球员达不到预计规模时,参赛名额可按积分排名依次递补。单站赛事的参赛名额不予递补。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比赛为三轮(54洞)比杆赛。按照每名参赛选手三轮的总成绩排定最后的名次。如第一名的成绩相同时,则采取"骤死式"加洞赛的方式决定名次;除第一名外,后面几名的成绩出现平分时,则首先比较其最后一轮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则比较其最后一轮后9洞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最后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三)男子组经前两轮决出前40位选手(含并列)进入第三轮。女子组经前两轮决出前20位(含并列)晋级决赛轮。 (四)单轮成绩超过88杆(含)的选手将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比赛(如次轮或决赛轮参赛总人数达不到预定规模,即男子40人、女子20人,则取男子前40位(含并列)、女子前20位(含并列)选手晋级下一轮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男、女子个人前3名 (二)奖励办法 1、男、女子个人前三名,男子、女子单轮最佳者将得到奖杯和奖品。 2、男子组前8名和女子组前8名可获得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发的证书。 3、男子冠军将自动获得相邻站中国男子职业巡回赛分站赛及同一亚洲(中国境内承办)一站参赛资格;女子冠军将获得相邻站女子职业巡回赛分站赛及下一年度中国女子公开赛(或同级赛事)的正赛资格。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选派仲裁主任、裁判长、裁判员。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组委会推荐方式为网络报名,参赛选手可到赛事官方网站填写。 2、各参赛选手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报名表传真、邮寄至赛事组委会(地址:深圳市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2707室(A31信箱))。电话:0755-83733224、传真:0755-82947083、 联系人:褚俊、邮箱:chuj@tongzhe.com)。 (二)报到 1、报到时出示运动员年龄证明(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参赛选手需出示护照原件,没有年龄证明或不符合年龄规定者,不能参加比赛。提前报到及超过规定人数须事先征得组委会同意方可参赛,否则不予接待。 2、报到后未参加比赛的选手,参赛费不予退还。 3、报到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所有比赛成绩按弃权论。 4、无故弃权的参赛选手,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5、报到截至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6:00。 十四、经费: (一)参赛费用:国内球员每人1000元人民币;国际球员每人150美元。 (二)比赛期间外籍球员的食宿由组委会负责;每个受邀地区或国家的领队(1人)的食宿由组委会负责。 (三)组委会免费安排报到日机场到酒店和比赛结束后酒店到机场的交通(具体时间表在公告栏公布)。国外球员请提前通知航班时间,以方便组委会安排接送服务。 (四)裁判员、媒体及工作人员的费用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其它非参赛人员各项费用自理。 (五)赛前练习(18洞)及正式比赛期间的打球费用由组委会承担(球僮小费自理)。如自行另外安排练习或租用球车,费用自理。 十五、其它: (一)球员义务 1、当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或比赛新闻官要求参赛球员参加赛后举办的新闻采访,所有球员均有义务出席。 2、冠军有接受媒体采访和拍照的义务,直至颁奖典礼结束后两小时为止。如不能履行此项义务,须向比赛新闻官做出解释。 (二)赛事详细信息详见附件2。 (三)竞赛日程详细信息详见附件3。 十六、积分排名:参加比赛的中国内地籍男、女选手所获得的积分将纳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设立的“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高尔夫球员积分排名”系统。外籍球员的比赛积分也将纳入当地高协的业余系统之中。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