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为取得准确的USGA差点指数,必须遵守USGA差点系统的规则提交打球成绩。那么哪些成绩是可以向差点系统提交,而哪些是不允许提交的呢?提交成绩的基本原则是:通常无论在哪里打球,球员应该提交所有的打球成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出现时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则。 可以提交的打球成绩 ◆ 当至少完成了13个洞的18洞成绩可以提交,如果完成了7到12个洞,则提交9洞成绩。对那些没有打的球洞成绩应记录为标准杆加上在该洞应得到的差点让杆数。例如:球员张先生在某球场打球所使用的球场差点是12,他在该球场球洞差点让杆值(Handicap Stroke)1到12的洞每洞可得到一杆让杆。他从第二洞开始加入同组的其他球友打球。未打的一号洞是个PAR4洞,球洞差点让杆值是11。所以张先生当天在一号洞记录的成绩应是5(标准杆4杆加上球员应在该洞得到的1杆让杆)。 ◆ 为了提交有效成绩,球员在打球时必须遵守高尔夫球规则。例如,如果球员在某洞为了弥补失误的击球又加打了一杆,此时球员就属于没有遵守高尔夫规则,这一洞应被当作“未打球洞”对待,其记录的成绩应是标准杆加上应得到的差点让杆数。 ◆ 两个半场(9洞)成绩组合成的18洞成绩可以提交,两个半场成绩可以是在同一个9洞取得,且不一定是在一天内完成,但它们必须是连续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两次9洞打球之间有其他18洞或9洞的打球活动,该组合成绩就不能被提交。组合成绩的球场难度值是两个9洞球场难度值之和,坡度难度值是两个9洞坡度难度值的平均值。 ◆ 球员必须提交所有有效的比赛成绩,无论是比洞赛还是比杆赛。 ◆ 如果球员在参加比赛时被取消资格,仍可以向差点系统提交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比如球员因为没能按规则在记分卡上签名而被取消资格,此时他取得的比赛成绩对差点系统而言仍是有效的,应该被提交。 ◆ 如果球员在球入洞之前将球捡起(这类情况在比洞赛中是十分常见的),这时为了之后在差点系统中提交成绩,球员应在这未完成的一洞记录“最有可能的成绩”,即用该洞已经完成的杆数加上(根据球员本人估计)完成该洞余下的部分所需要的杆数。如果“最可能的成绩”超过了“公平杆数控制(ESC)”所规定的最高杆数,则需要做相应调整。并提交调整后杆数。 不允许提交的打球成绩 在以下情况下取得的打球成绩不能向差点系统提交: ◆ 在一轮中完成的洞数少于7洞时的打球成绩不能提交,少于13洞的成绩不能作为18洞但可以作为9洞成绩提交; ◆ 当参加对球杆有限制、允许携带参赛的球杆数量少于14支的特殊比赛时,例如只能用一支球杆或铁杆的比赛时取得的成绩不能提交; ◆ 当球员使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球杆或高尔夫球打球时其打球成绩不能提交: ◆ 当在击球过程中使用了规则14-3中定义的人工装置时的打球成绩不能提交; ◆ 在一个总长度少于3000码的18洞球场打球的成绩不能提交; ◆ 一轮打球中大部分洞没有遵守高尔夫规则的要求完成,如在“四人最好球( Scramble)等一些特殊形式的比赛中取得的成绩不能提交; ◆ 在处于非高尔夫活动季节的球场打球取得的成绩不可以提交。如在冬季的北方球场打球时获得的成绩不能录入系统,此时该地区处于非高尔夫活动季节。而在南方如广东地区的球场一年四季的打球成绩都应提交,因为在这里全年都是高尔夫活动季节。高尔夫活动季节的划分一般由本地区的高尔夫球协会来规定。 ◆ 在尚未评定USGA球场难度值和坡度难度值的球场打球所取得的成绩不能提交。 调整总杆数 为了确保差点指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USGA特别制定了简便易行的“公平杆数控制”(Equitable Stroke Control 简称ESC),当球员由于严重失误在某洞打出失常的杆数时,为避免不正常的成绩提交到差点系统后影响到球员差点指数的准确性,ESC根据球员个人球场差点规定了每洞可提交的最大杆数,球员在提交成绩之前可以将失常的过高杆数调整到系统允许的最大杆数,从而保证差点指数能够真实地反映球员的潜在打球能力。 例如:球员甲和球员乙在某球场兰色发球台打比洞赛。甲的USGA差点指数是11.6换算成球场差点是13。从ESC表中查出他每洞允许提交给差点系统的最高杆数是7。球员乙的差点指数是18.4,换算成当日的球场差点是20,他每洞允许提交的最高杆数是8。 比洞赛中为加快打球速度,在某一洞确定了胜负后负的一方可以将球拿起,不一定非要推球入洞。在本例比赛进行到第2洞时球员乙认输,并将球拿起。此时他已打了5杆,球位于果岭距洞两英尺的位置。他在该洞应提交“最可能的成绩”为6杆,在记分卡上记录为X-6;显然6小于ESC规定的最大杆数8杆,所以球员乙向差点系统提交的第2洞成绩为6杆。 公平杆数控制表(ESC) 18洞球场差点 每洞允许提交的最高杆数 9及以下 超标准杆二杆 10 到19 7 20 到29 8 30 到39 9 40 及以上 10 在第4洞两人都遇到了麻烦。球员甲打了10杆,在提交成绩时他应把该洞调整为7杆,球员乙打了9杆,之后应调整为8杆。 第11洞球员乙在果岭推进了一个距洞40英尺的球,打出7杆的成绩。此时球员甲已打了7杆,他的球在距洞30英尺的位置。很明显球员甲已输掉了该洞,为加快比赛速度他将球拿起。他在这一洞“最可能的成绩”是9杆(已完成的7杆加上估计推球进洞还需要的2杆),在记分卡上应记录为X-9。提交成绩时按ESC规定需要将该洞成绩调整到7杆。 一轮打球中可以调整成绩的球洞数是没有限制的。球员在打完一轮球后应逐洞检查一下记分卡,看在每洞无论是实际打出的成绩还是估计的“最可能的成绩”,是否超过了ESC规定的每洞允许提交的最高杆数并对超过的杆数做调整,之后把各洞成绩相加得到调整后总杆数并提交给差点系统,作为计算差点指数的依据。 让我们再看一个实例:球员张先生在某球场兰色发球台参加个人比杆赛,兰色发球台的球场难度值和坡度难度值分别是70.2和125。张先生的差点指数是11.6,换算成当日的球场差点是13。比赛结束后他的总杆成绩是92杆,净杆成绩是79杆(92-13=79)。根据USGA差点系统公平杆数控制(ESC)的规定18洞球场差点是10到19的球员每洞的最高杆数不能超过7杆。在查看了比赛记分卡后张先生发现他今天在3个洞打出了8杆的成绩,于是他把这三个洞的成绩调整为7杆,最后他向差点系统提交的比赛成绩是调整后的总杆数89杆。 提交成绩 在每次打球结束后球员应尽可能及时地按照本球会的规定向差点系统提交打球成绩,如果不能马上提交,球员应尽量在下一次差点更新日之前提交成绩,以保证差点系统中成绩记录的即时性。为此高尔夫俱乐部、球会或球队有责任为会员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此外球员提交成绩的记分卡中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球员姓名或差点系统编号; 2. 日期; 3. 打球球场所用发球台的USGA球场难度值和坡度难度值; 4. 调整后总杆数; 5. 打球成绩的种类,如是在本球场打球成绩(H),还是在其他球场打球成绩(A)或是 有效比赛成绩(T)等等。 通常情况下球员应在打球后亲自向球会提交记分卡。但为给会员提供便利条件,球会差点委员会也可制定相关规定,接受会员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互联网等书面方式提交的打球成绩,并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这些资料,确保及时录入系统并在球会内公布,以保证与其他成绩同样接受球友监督(Peer Review)。注意,打球成绩不能通过电话以口头的方式提交。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