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花5.8万元办理了高尔夫球的会员卡后却没有享受到商家所承诺的优惠,为此,他将高尔夫球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先生与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之间的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解除了杨先生与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之间的“FGT”会员服务合同,判令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退还杨先生人民币56982.45元。 “FGT”是指朝向高尔夫分时互动计划的简称,参加“FGT”球会发售的旅游会籍的会员每年可享受30天球会会员待遇,或通过“FGT”将前述30天时段交换到另外参加朝向高尔夫分时互动计划(即:“FGT”)的球会享受会员待遇,参加“FGT”意味着高尔夫爱好者免去了价格昂贵的会籍和果岭的困扰。2004年4月27日,博鳌高尔夫公司与智天国际公司签订“FGT”旅游会籍代理销售合同一份,博鳌高尔夫公司委托智天国际公司为博鳌高尔夫公司“FGT”旅游会籍北京市场的独家总代理,由智天国际公司代理销售博鳌高尔夫公司的“FGT”旅游会籍。 2004年6月,杨先生签署了智天国际公司代理销售的博鳌高尔夫公司提供的《旅游会籍——个人会籍申请表》,该申请表上加盖有博鳌高尔夫公司的公章,杨先生向智天国际公司支付了费用58000元,博鳌高尔夫公司向杨先生开具了发票,发放了其公司发售的“FGT”会籍会员卡,会员卡使用年限至2061年5月24日。2004年8月21日、9月5日、10月4日,经博鳌高尔夫公司联系,杨先生到当时是博鳌高尔夫公司的联谊球场的北京大兴京城高尔夫俱乐部 ,打球并享受会员免果岭的待遇。其后,杨先生发现博鳌高尔夫公司一些相关承诺并不能实现。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博鳌高尔夫公司表示其公司无法发展“FGT”球会会员,发展“FGT”球会会员应由“FGT”这个组织去发展,《海南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FGT”旅游会籍会员权益补充说明》规定的承诺是博鳌高尔夫公司代理人智天国际公司超越代理权限所做的承诺,责任应由智天国际公司公司承担。 一中法院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智天国际公司作为博鳌高尔夫公司“FGT”旅游会籍北京地区的独家代理服务机构,代替博鳌高尔夫公司行使北京地区旅游会籍的市场推广及相关服务权力,其向杨先生销售博鳌高尔夫公司“FGT”会员卡时,出示了博鳌高尔夫公司的委托书,杨先生从该委托书的内容判断,其有理由相信智天国际公司让其签订的《旅游会籍——个人会籍申请表》、《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个人/公司旅游会籍章程》、《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个人/公司旅游会籍章程补充说明》、《旅游会籍价格方案》、《“FGT”交换细则》和《海南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旅游会籍会员权益补充说明》等一系列文件中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未超越博鳌高尔夫公司向智天国际公司的授权范围,所以,博鳌高尔夫公司应承担上述相关文件中约定的义务。由于博鳌高尔夫公司没有按照《“FGT”交换细则》和《海南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旅游会籍会员权益补充说明》的承诺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违约。 由于杨先生不能实现所签订的“FGT”旅游会籍服务合同的目的,杨先生要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旅游会籍——个人会籍申请表》、《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个人/公司旅游会籍章程》、《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个人/公司旅游会籍章程补充说明》、《旅游会籍价格方案》、《“FGT”交换细则》和《海南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旅游会籍会员权益补充说明》等一系列文件的请求正当,应予支持。据此,一中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