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环岛白金会籍章程
一、本卡登记购买人定义为以下章程中的记名持卡人,拥有本卡所有权。 二、凡十八岁以上之人士,皆可申请成为海航环岛白金会籍记名持卡人。所有申请将以海南海岛高尔夫投资有限公司最后决定为准。 三、海航环岛白金会籍权益 1、该会籍为个人记名卡,会籍权益有效期与各球会经营期同期。 2、会员每年享有海南康乐园橡树林球场、康乐园温泉球场、康乐园太阳河球场、保亭宁远球场、东方牧歌球场、儋州在水一方球场、三亚双圣山球场7家球场合计共60次会员待遇(免果岭); 其中橡树林球场每年行权不超过8次、三亚双圣山球场每年行权不超过4次; 该次数每年元月一日重置,年度内不结余不预支; 年度内次数使用完后,会员可在康乐园太阳河球场、康乐园温泉球场、保亭宁远球场、东方牧歌球场、儋州在水一方球场享受会员嘉宾待遇。 3、会员每次可带3位同组嘉宾享有会员待遇,从总次数中扣除,不同组不可享受此待遇。不扣减次数的同组成员可享受会员嘉宾待遇。 4、会籍年费为人民币200元,需于每年3月31日前缴清。会员可向球场书面申请暂停使 用,免交年费。 四、会员义务 1、按规定办理记名登记手续,并如实提供个人资料。 2、记名持卡人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如未通知,致使各种书函无法送达时,视已送达。 3、记名持卡人应遵守会籍权益中各球会的各项规定。记名持卡人有义务遵守各球会制定的相关规章。 4、记名持卡人及携同嘉宾在享用各球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设施时须出示会员卡,并须于离开前付清所有款项。 5、本卡须通过球会服务专线提前24小时预订,开球前一天预订未取消即扣次。持会员卡至球场直接使用无效。 6、记名持卡人如有遗失等原因需补办会员卡,则每张卡应补交相应手续费人民币100元。 7、遵循有关记名登记申请的所有条款而得到海南海岛高尔夫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的申请人,正式成为记名持卡人后,不得流通或转移。记名持卡人须向海南海岛高尔夫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将不会用其做担保及抵押等用途。 8、任何记名持卡人拖欠各球会任何款项,各球会有权终止其会籍权益,并保留权利向法庭追讨所有应付之款项及其他损失。 9、任何人欲申请为海航环岛白金会籍记名持卡人,必须填好指定表格文件,交海南海岛高尔夫投资有限公司审批后,结清所有入会费,正式成为海航环岛白金会籍记名持卡人。 五、海航环岛白金会籍转让 1、本卡可转让,自购买之日起5年以后可转让,转让费按当期售价的10%结算; 2、任何人在转让海航环岛白金会籍后将不再享受本章程规定之会员权益。 六、本条款及条件以中文为准,未经签章之手写条件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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