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品学兼优、富有潜质的青少年入学培训中心,激励在训学员努力进取、顽强拼搏,支持学员为国争光,现根据《雨润中国青少年高尔夫运动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决定设立培训中心奖学金,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为加强管理,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严谨、规范、有序实施。通过奖学金的评比,引导学员在道德情操和体育竞技水平上全面进步、协调发展。 第二章 奖学金设置 第三条 每学期设立学期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四条 奖学金名称及奖励金额如下: 一、甲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每学期2.5万元; 二、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每学期1.5万元; 三、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每学期1万元。 第五条 为支持学员为国争光,凡入选国家队的培训中心学员将自动获得申请甲等奖学金资格。 第六条 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均按照中高协举办的青少年积分赛事,由培训中心设定学年累计参赛积分进行评定。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诚信自律,注重礼仪,关心集体,富有团队精神; 3、能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纪律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培训中心声誉; 4、训练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5、年龄为6-17周岁。 第八条 在过去一学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严重违反培训中心规章制度或就读学校的校纪校规,并受到过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比赛或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并被认定者; 3、学员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对培训中心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已办理离队手续者。 第九条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各奖学金项目不可兼评。 第四章 评定办法 第十条 甲、乙、丙等奖学金评定采用赛事积分制,即以申请人在过去一学期内参加的部分中高协青少年高尔夫积分赛所获积分总和的高低为基本评定标准。积分参考赛事及积分线由培训中心划定,并在新学期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甲、乙、丙等奖学金积分参考赛事及积分标准如下: 一、A类赛事共3个,主要指中国汇丰青少年高尔夫球公开赛、全国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汇丰全国青少年高尔夫冠军赛总决赛。名次相对应的计分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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