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联企业家高尔夫球会是由在京注册经营的企业家为主体,由30余家北京市工商联企业家会员联合发起的;经北京市工商联批准成立的民间团体组织。球会由热爱高尔夫球运动、热心慈善和参与公益事业,并在北京发展的工商界人士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球会名称:北京市工商联企业家高尔夫球会 第二条 球会的性质:本球会由热爱高尔夫球运动、热心慈善和参与公益事业,并在北京发展的工商界人士组成的非赢利民间组织。 第三条 球会的目的、宗旨和理念 球会口号:“健康、时尚、快乐” 球会理念:“友谊、合作、成功” 球会宗旨:以球会友,共同提高球艺并促进相互了解,从而增进友谊,推动高尔夫球运动在工商界的发展,增进工商界人士的经济交往,为繁荣首都市场经济搭建平台,同时也是工商界展示爱心、参与公益事业的舞台。 第四条 会员资格 1、会员资格条件: 1)工作、生活在北京的工商界知名人士。 2)新会员入会需有本球会会员推荐,由会长批准和交纳会费后办理入会手续。 3)下场打球平均杆数不超过120杆。 4)每年参加球会活动需6次以上。 2、会费:每人每年3000元。 会费专用于球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每半年向会员公布所花费用财务状况。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权参加球会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2、会员拥有享受各类优惠服务的权利。 3、会员拥有向球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球会章程,执行本球会决议。 2、维护本球会的合法权益。 3、支持和参加本球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确保自身符合球会资格认定条件。 第七条 会员准则 1、遵守高尔夫礼仪、规则;尊重会友,维护球会的名誉和利益。 2、积极参加球会活动。 3、具备爱心,积极参加公益、慈善活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本球会实行理事制组织形式,设名誉会长、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球会理事分为团体理事和个人理事。 第九条 球会重大事项由全体理事决定,日常工作由会长会议决定。秘书处执行会长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第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长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三章 活动安排 第十一条 会务活动 1、球会每年组织若干次高尔夫比赛,按照获得冠军的场次评出年度总冠军,按照会员需求安排国内外高尔夫活动。 2、球会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士为会员进行讲座、技术指导、实地训练。 3、球会每年按照会员出席活动情况评选优秀会员,对优秀会员给予一定积分奖励。 4、会员每年根据出席情况可以获得积分,积分可以换取不同的奖励。 第十二条 大力推动球会对外交流活动,开展企业交流考察 1、不定期组织与其他俱乐部或球会的比赛。 2、以各种有益的形式组织会员参加对外联谊活动。 3、根据会员需求不定期组织境外商务交流考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均为义务服务,不得在球会领取任何报酬。 第十四条 会员的注册资料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球会秘书处,由工作人员给与重新登记或修改。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北京市工商联企业家高尔夫球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13901378341 联系人:吴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