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2012 海口高尔夫与旅游主题论坛方案》的修改意见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2海口高尔夫与旅游主题论坛方案》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方案第五条“组织机构”的第(二)款工作机构的“成员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海口海关、海口美兰机场、海口观澜湖度假区”内容。建议改为“成员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口美兰机场、海口观澜湖度假区”。 二、方案第五条“组织机构”的第(五)款“通关协调组”的职责单位:市口岸办、市外事办、海口海关、海口美兰机场、海口观澜湖度假区。内容建议改为,职责单位:市口岸办、市外事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海口美兰机场、海口观澜湖度假区。 三、方案第五条“组织机构”的第(五)款“通关协调组”的具体职责:市口岸办负责、海口海关负责、海口美兰机场负责、市外事办负责。内容建议修改为,具体职责:1.市口岸办负责做好论坛通关协调保障工作。2.市外事办负责向境外记者所在国的中国领事馆(或大使馆)发签证通知函,协助做好通关工作。3.海口观澜湖集团负责收集整理参加论坛境外嘉宾、记者及境外公务(包)机、境外媒体通讯器材等资料信息,代办通关手续。4.海口美兰机场为论坛提供便利服务保障。5.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境外嘉宾落地签证工作。6.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为论坛提供便捷通关支持”。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