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鄱阳县同海南万宁兴隆妈祖文化生态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投资5亿元人民币,在团林新集镇及龙山村周边,建设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影视基地。 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影视拍摄基地、电影制片厂、明星住宅小区、高尔夫练习场等。项目开发总投资在三年内完成。第一期为2011年4月——2012年3月,投资额1.5亿元人民币。开工建设影视拍摄基地、电影制片厂、影星别墅。完成电影制片厂建设。第二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投资额1.5亿元人民币。开工建设高尔夫练习场,完成影视拍摄基地建设。第三期为2013年4月——2014年3月,投资额2亿元人民币。开工建设商住房项目,完成明星住宅小区,完善全部项目配套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