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则的严谨说法,应该是“果岭通道”,也就是在球场上除了发球台、果岭、沙坑和水障碍区(包括侧面水障碍)以及界外的所有地方都叫做“果岭通道”,包括我们一般所说的“长草区”,还有茅草蓬、荆棘地、杂草丛、树林等等。 (1)“不可打之球”违规脱困 根据规则,除了水障碍区内的球和球场宣布不准打的地方以外,球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可以由自己宣布为“不可打”,罚一杆后按规则处置。 平时比较常见的问题是,球进了树林或草丛中,虽然没有遗失,但明显没法打出来,很多球友为保险起见选择罚杆抛球,但认为反正是挨罚了一杆,会跑到树林外的长草区甚至短草区去抛球,违反了“两杆范围”的规定——真要按规则办,对这种行为首先得罚两杆(在错误的地方击球),然后还得回到树林再按“不可打”之球的规则重新处置。 (2)球位不理想时想当然行事 不少球友认为,只要“不动到球”就都没有问题,所以,如果发现球位不理想,比如在杂草丛,就用脚去把周边的草踩平,或者一顿“试挥杆”打得杂草乱飞;更有甚者,当球位在树丛附近时,有的人还要让球童先帮忙把树枝弯起来、扯开了再打——这些行为都是属于“改善击球环境”,要罚两杆的。 (3)碰球 有时候,或是因为走动和站位时不小心、或是因为试挥杆时不注意,把球碰动了,一些球友以为“没事”,因为“不是故意的”。实际上,规则才不管你故意不故意,只要把静止的球弄离了原来的位置,就得罚一杆,如果不放回原位打则要罚两杆。 (4)打练习球 一杆球没打好,懊丧之下忍不住“再打一个玩”,这种行为既违反规则,要罚两杆,同时也是一种事实上的“投机取巧”行为:有时候,很可能就是因为“练”那么一下,马上便会来了“感觉”。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