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金椰子”高尔夫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承办单位:海南省高尔夫球协会、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 三、运营单位:金博禄机构。 四、竞赛时间:2010年12月19日—2010年12月21日。 五、竞赛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视五月花球会。 六、竞赛形式:个人比杆赛。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符合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符合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版《高尔夫规则》及《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教练员业余身份暂行规定(草案)》中关于业余身份的界定。 (二)参赛总人数不超过144人。 八、参赛资格: (一)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推荐80人、赞助商邀请8人、承办单位邀请8人。 (二)截止11月30日前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积分排名前30名的选手。 (三)截止到11月30日前汇丰青少年A组积分排名前10名选手。 (四)公开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选手如有重复或报名截止后未报满,则按照当时公布的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积分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如仍未满则按照公开报名顺序依次替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的《高尔夫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比赛为三轮(54洞)比杆赛。经前两轮决出前65位选手(含第65位及并列)进入决赛,按照每名参赛选手三轮的总成绩排定最后的名次。如第一名的成绩出现平分时,则采取"骤死式"加洞赛的方式决定名次;如前六名(第一名除外)的成绩相同时,则首先比较其最后一轮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仍相同,则比较其最后一轮后9洞的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最后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前6名的选手给予奖励,且冠军获得纯金海南“金椰子”奖杯一座。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选派仲裁主任、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选手填写好报名表(附件1)后将其分别传真至金椰子赛事组委会 海南省赛事中心,电话0898-36689316, 传真:0898-36689318;联系人:梁兴华 邮箱:jackliang3@gmail.com 金博禄机构电话:021-58359679 13371994887 传真:021-58355646 联系人:李娅婷 邮箱:bbs1999@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12日。 (三)选手于2010年12月17日到海口美视五月花球会报到。 (四)报到时需出具参赛选手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选手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各参赛选手三轮参赛场地费用及比赛期间的午餐费由赛事组委会负责。 十四、积分排名: 参加比赛的选手所获得的积分将纳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设立的“中国业余高尔夫球员积分排名”系统。 十五、注意事项及相关事宜见、竞赛日程见。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