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韩国职业高尔夫球协会、韩国兑换银行。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高尔夫球协会、韩国CJ媒体。 三、协办单位: 中体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峰景高尔夫球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 2009年4月2日-2009年4月5日。 五、竞赛地点: 广东东莞峰景高尔夫球俱乐部。 六、竞赛形式: 男子个人比杆赛。 七、参赛资格: (一)截至2008年12月30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公布的男子职业球员积分排名前60名球员(含并列)。如球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赛,需提前告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及赛事组委会并说明原因,赛事组委会将按照积分排名依次通知后面的球员。 (二)韩国职业高尔夫球协会选派韩国男子职业球员积分排名前60名球员。 (三)韩国兑换银行特邀的国际球员10名。 (四)中国业余高尔夫球国家队队员8名。 八、竞赛规则与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的,由R&A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2008年版《高尔夫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比赛采用四轮(72洞)比杆赛的方式。前两轮为预赛;预赛名次排在前65名(含并列)的选手将获得参加后两轮决赛的资格。 (三)当第一名出现平分时,将采用“骤死式”加洞赛的方式决定冠军。如果加洞赛人数超过两人,不论赛果,冠军以外的同时并列第二名。 九、球员义务: (一)当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或中韩巡回赛新闻官要求参赛球员参加赛后举办的新闻采访,所有球员有义务出席。 (二)冠军有接受媒体采访和拍照的义务, 直至颁奖典礼结束后两小时为止。如不能履行此项义务,须向巡回赛新闻官做出解释。 十、奖项及奖杯、总奖金与奖励办法: (一)冠军将获得伍万七千美元奖金及奖杯一座。 (二)奖金总额为二十八万五千美元,奖金分配方案()。 (三)球员将根据他们最后的名次而获得相应的奖金。 十一、裁判员与仲裁委员: 裁判员与仲裁委员及工作人员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韩国职业高尔夫球协会统一委派。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者必须填写统一报名表(附后)并由其签字后生效,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3日上午11:00前,请于此时间内将报名表传真至中体旅(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传真:010 – 87182698)电子邮箱:cist@vip.sina.com">cist@vip.sina.com。 注:参赛球员有义务自行查询报名结果,赛事组委会将不对在提交过程中遗失的报名表负责,参赛选手可在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和有关信息。 (二) 报到时间:2009年3月31日,截止时间到18:00点 (三)报到地点:广东东莞峰景高尔夫球俱乐部大堂。 十三、竞赛日程: 3月31日:报到、练习日 4月1日:配对赛、欢迎晚宴 4月2日:第一轮比赛 4月3日:第二轮比赛 4月4日:第三轮比赛 4月5日:第四轮比赛,颁奖仪式 注:球员练习日开球时间为3月31日上午7:00-12:00; 4月1日上午9:00-12:00;请球员自行与球场预订开球时间,球场预约电话:0769-22650038 十四、费用: (一)选手差旅费及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选手在规定的练习日以及比赛日所产生的球童费由组委会承担。提前练习日期间球童费为人民币150元/人/轮,练习场费用为人民币80元无限畅打,从报到日至比赛结束,练习场每天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下午6点。 (三) 参赛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人,报到时缴纳,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收取。 (四)组委会指定官方酒店为索菲特东莞峰景高尔夫酒店。价格为人民币480元/间/天(含双早)人民币380元/间/天(不含双早)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迎宾路8号,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010-67181825-806。 (入住其他酒店的球员请自行解决当地交通及赛事咨询查询等问题)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