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美国国税局规定,个人收入和赞助商赞助的资金是有所不同的,这两种要分别列为“个人项目”和“特许使用权费”按不同税率纳税。 GOLF DIGEST的皮特·芬奇研究了一下国税局的规定,高尔夫球员雷铁夫·古森和塞尔吉奥·加西亚可能会面临未交对正确数额的税的质疑:“美国国税局在争论这两位国际球星是否没有为他们所获得的赞助支付足够的税费。有多少呢?美国税务法庭认为古森要补交2002-2003年的欠税16万美元,还有附加罚款3万2千美元。加西亚要缴纳的可能要更多些,国税局称加西亚在2003-2004年总共欠缴税172万美元,在诉状中并未提及需要交付任何罚款。”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