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最后一场大满贯赛事——PGA锦标赛中,风头正劲的麦克罗伊因为受伤而没能取得更好的成绩,让许多人感到惋惜。不过,小麦这次的受伤风波引起的规则问题,倒是可以好好讨论一下。 事情发生在第一轮比赛中,小麦在亚特兰大运动俱乐部三号洞的开球出现左曲,小球一头扎在了左侧的树下。此时,小球离旗杆还有180多码,对于小麦而言,这只不过是一支七号铁的距离,难度算不上大,可讨厌的是在球周围几英寸的地方却满是树根。虽然这些树根很可能会对小麦的挥杆造成影响,但他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直攻旗杆。他抽出七号铁将球打了出去,然后就发生了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他的顺势挥杆动作撞到了树根。在场的人们并不太清楚事情到底有多严重,因为小麦虽然露出痛苦的表情,并且在中间不时用冰块冷敷他的右手腕,但他无论如何还是在继续比赛。 不过,他的那支七号铁在这次击球过程中被打折了,小麦很快找了另外一支球杆放在了自己的球包中。 二十分钟以后,一些细心的观众觉察出小麦的伤情比想象地要严重一些,因为美巡赛的治疗师杰夫正在5号洞等着小麦这一组。杰夫抓紧时间给小麦治疗了一会儿,这使得小麦这一组的比赛速度受到了一些影响。杰夫的治疗结束后,小麦仍然觉得手腕疼痛难当,于是又叫了自己的治疗师来帮忙,这下子又让他们这一组延误了几分钟。 虽然手腕受伤,并且中间两次请医生治疗,但小麦这一轮的成绩并不难看,他用70杆完成了首轮的比赛。赛后,小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当地的一家医院,在那里拍了核磁共振成像。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非常乐观,小麦完全可以完成剩下三轮的比赛。尽管如此,小麦仍然在赛后表示,手腕受伤对他这次比赛的发挥有很大的影响。他甚至称自己当时认为“用一只手”完成比赛并取得平标准杆的成绩已经相当满意了。 不过,对于赛事的组织者和裁判员而言,小麦这次受伤不但令人关注,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人对相关规则的讨论。大家议论最多的是三个问题: 第一,当小麦的挥杆受到树根的影响时,规则为什么不给予他无处罚的补救机会,这样小麦就不会受伤了? 我们知道,高尔夫是一项充满了不确定性的运动。同时,在球的现有位置打球,在球场的现有状况打球一直是高尔夫运动的基本原则。因此,在规则中,无论球位好坏,球员都应接受现实。如果他不喜欢自己的球位,他可以宣布自己的球不可打,被罚一杆后把球抛在一个新的位置。自己的球是否可打,其决定权完全在球手自己。也就是说,如果小麦当时觉得那个树根对自己的挥杆构成了影响,他可以选择不在那个地方打球并用一杆的处罚把球抛到另外一个位置。但是,他当时不愿意做出这样的选择,因此也就只能冒险在现有位置击球。 树木需要根系来维持生存,也就是说树根是树木的一部分,因此委员会不应通过当地规则来为球员提供针对树根的无处罚补救措施。不过,有些特定品种的树木,其树根有时可以远离其树干本身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也就是说树木的主体在一个地方,而其一部分树根却在另外一个地方突出地面并对正常比赛造成了影响,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可以考虑在当地规则中将这些树根宣布为整修地,并且这样的当地规则通常只应用于果岭通道的短草区域和半长草。此外,如果这些树根只是对球员的站位构成妨碍,当地规则也不应提供补救措施。 第二,小麦当时中止了比赛并接受治疗,规则允许他这样做吗? 规则规定,球员必须在没有不当延误的情况下打球(规则6-7),并且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中止比赛,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委员会暂停比赛、球员相信有雷电危险、球员正在寻求委员会的裁决和球员有诸如疾病等其他正当理由等。 因为规则中明确指出球员可以因为伤病而中止比赛,所以判例6-8a/3指出委员会可以视情况给予受伤的球员10到15分钟来治疗和恢复。小麦也正是按照这条规定进行了短暂的治疗。但是,因为规则的大原则是必须在没有不当延误的情况下比赛,所以如果球员必须花超过15分钟的时间来治疗和恢复,他就只能退赛。 道理很简单,整个赛事不可能因为某个球员受伤而无限制地拖延下去。 第三,小麦当时有权更换他的球杆吗? 小麦的球杆是在“正常打球过程”中损坏的。所谓正常打球过程,除了击球之外,还包括球员所有的在场上的合理行为。但是,正常打球过程不包括那些球员的不良打球习惯和行为方式,比如因为不高兴而用球杆敲打地面、乱扔球杆等。举例而言,球员正常地把球杆插入球包属于“正常打球过程”,而用力把球杆戳进球包则属于非正常打球过程。 规则4-3规定,如果球杆在正常打球过程中损坏,球员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在该轮比赛的剩余部分继续使用这支损坏的球杆; 在没有不当延误的前提下自行或请人修理这支球杆。 仅限于球杆已经不适于使用的情况,作为附加的选择,可以用任何球杆更换损坏的球杆。但更换球杆不得造成比赛的不当延误,也不得借用正在球场打球的任何人为其打球而选择的球杆。 规则4-3的注释对“不适于使用”的球杆做了具体的说明。 “一支球杆如果遭到实质上的损坏,如杆身凹陷、明显弯曲或折断,杆头松动、脱落或明显变形,或者握柄松动等,该球杆即为不适于使用的球杆。如果仅仅是着地角或杆面倾角被改变或杆头上有划伤,这支球杆不算作不适于使用的球杆。” 在小麦的这个案例中,他的杆身已经明显弯曲,显然已经不适于使用,因此他有权利用另外一支球杆来更换。此外,尽管他损坏的球杆是支7号铁,但是规则并不要求他必须更换另外一支7号铁,小麦可以用任何一支球杆来更换。事实上,小麦的确这样做了,他最后为自己更换的是一支倾角更小的铁杆。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