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25日,江苏省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一名党委委员违规打高尔夫球,打球费用公款报销。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王学峰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出台后,违反规定经常邀请相关业务单位人员前往南京银杏湖、钟山国际、太阳岛和扬州东方等场所打高尔夫,分25次报销打球费用6.38万元。王学峰被撤销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职务,并被责令全额退缴违纪款。 今年1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就曾对于“禁止党员违规打高尔夫”有过明确回应。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2016年度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就路透社记者“去年中国共产党正式禁止党员违规打高尔夫球,请您对这个规定做进一步解释?”的提问进行了回答,并表示“在这次全会之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仍然是严肃查处的重点,从抓早抓小,对打高尔夫球的违纪行为也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2015年10月21日,最新版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新规定明确了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规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表述。 当时,包括BBC在内的一些外国媒体将新版条例解读为“禁止党员打高尔夫”,忽略了“违反有关规定”这个前提。 2016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给领导干部打高尔夫做了客观的、恰如其分的注解,其指出:“作为一项体育运动,打高尔夫球本无对错之分。” 官员打高尔夫不是错,党纪里没有明令禁止党员干部打高球的条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属于违纪行为。违纪的前提,是接受别人的安排打球,以及违规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卡。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