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知 一、 招租项目及权属 1. 招租项目: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东练习场 2. 产权单位: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3. 招租单位:北京平安阳光高尔夫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二、 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定位 1. 项目四至:东至招商嘉铭陇原东地块,西至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南至清河路,北至招商嘉铭陇原西地块 2. 项目位置描述:东临清华附小昌平学校,西至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南抵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北近东小口森林公园 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8488平方米,其中会所建筑面积1948平方米、停车场4762㎡、场地21778㎡。练习场共有上下二层打位56个(具体功能分区情况详见附件)。 4. 项目基本定位:有偿服务于区域周边热爱高尔夫球的人士,为其提供专业的高尔夫练习及衍生服务,提供优质的练习、教学、社交休闲的场地。 三、 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公开整体招租,承租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具备高尔夫练习场运营资质。 2. 具备高尔夫练习场运营、教学经验的优先。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承租: a) 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而产生纠纷的; b) 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连续或累计欠租的。 四、 项目租赁大纲 1. 招租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整体招租。 2. 租金底价:本项目租金底价为每年人民币2,000,000元。 3. 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的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本项目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 租金及支付方式: a) 承租人应支付人民币2,00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及第三年的租金。 b) 承租人应按照季度足额支付租金(即人民币500,000元/季度),具体租金起计时间、交付时间以本项目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 免租金装修期: 鉴于本项目目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故为本项目局部装修的免租期为1个月。租金起计时间以本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起计日为准。 6. 允许分租范围: 为给予练习场宾客以更好的高尔夫配套服务及练球环境,也便于承租人开展整体租赁经营,本项目允许承租人分租练习场包厢、教学、餐饮、工坊及广告业务。 五、 招标单位资料提供 1. 资格证明文件3份: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 a) 文本形式的投标报价文件 b)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c)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18:00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我司。 六、 招租安排 招租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 1. 接待及考察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2. 招租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3. 评审时间:于2015年9月1日我司内部评标。 4. 评标原则: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中标原则(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投标租金最高的为中标单位),并遵循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七、 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北京平安阳光高尔夫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1: 徐乔建 13810409911 xuqiaojian@pingansunny.com 联系人2: 宋 迪 15311544007 songdi@pingansunny.com 传真:629085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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